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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取消职业资格证是否有效

职业资格证 职业资格证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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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持有的证书依然有效

  根据人社部发〔2015〕47号文件,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之前持有的证书依然有效。

  以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为例,如果考取了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证书,相当于考取了初级职称;如果考取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证,相当于考取中级职称,这些规定没有变化。另据了解,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改革之前,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由各省自主考试,不过,认可范围也仅局限于省内。改革后,考取的资格证书将全国有效。

  取消准入不等于不再考试

  2016年6月1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至此,国务院分6批取消的职业资格将高达319项。

  专家表示,取消准入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并不是说不考试了,而是可能改为水平类测试。今后,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各地区、各部门自行设置的各类职业资格,不再实施许可和认定。逐步建立由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开展水平评价的职业资格制度。这种调整是一种国家基于市场需求与行业发展所推出的举措。随着国家职业专业化程度的提高,行业也会越来越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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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业资格证书取消清单

职业资格证书取消清单 职业资格证书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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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职业资格证书取消清单

  2014--2016年,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中,涉及建筑业的共计70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部门

  资格类别

  1

  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平评价类

  2

...

与被取消职业资格清单相关的监理工程师考试

国务院取消62项职业资格清单通知

国务院 取消职业资格名单 一级建造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62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现予公布。

  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内容。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集中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对国务院部门设置实施的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以及国务院部门和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一律取消;有法律法规依据,但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关系不密切或不宜采取职业资格方式管理的,按程序提请修订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要抓紧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在目录之外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要转变管理理念,简化程序,通过建立科学的国家职业资格体系,促进各类人才脱颖而出,提升更多产业、岗位的劳动和工作品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让广大劳动者更好施展创业创新才能。

  附件: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62项)

  国务院

  2015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62项)

  一、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25项,其中准入类1项,水平评价类24项)

国务院:取消62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二、取消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37项,均为水平评价类)

国务院:取消62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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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被取消后续工作

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 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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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做好有关后续工作

  为做好职业资格取消之后的后续工作,妥善处理有关问题,人社部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对已经发布鉴定考试公告或已受理鉴定考试报名的,根据考生意愿,或退费,或继续做好鉴定考试工作。

  二是对已组织完成鉴定考试的,做好职业资格证书核发等后续工作。

  三是对按“双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招生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兑现招生条件,使学生毕业时按规定取得“双证书”。

  四是对取消前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证书继续有效,可作为水平能力的证明。

  保证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不断档

  目前职业资格已经成为技能人才评价的主要载体,与技能人才培养培训、选拔使用、激励保障、认定统计等工作紧密相连。

  但需要强调的是,取消职业资格不是取消岗位和职业标准,也不是取消相关职业评价活动,而是改由用人单位、行业组织按照岗位条件和职业标准开展自主评价。

  人社部作为职业资格的政府综合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职业标准和评价规范的制订工作。

  最近,人社部推出了“职业培训包”制度,其目的就是促进职工技能提升,更好地服务于生产需要,其中就包括职业标准和评价规范。针对这次取消量比较大的情况,目前人社部正在抓紧研究完善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

  过去,对技能人员采取职业资格方式评价,现在改为技能等级,就是要使技能人才的培养培训、选拔使用、激励保障、认定统计等工作有一个很好的接续,使技能人才在职业发展通道上不会受到大的影响。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举足轻重

  职业资格制度改革既要治标又要治本,下一步重在治本,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国家职业资格长效机制。其中,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就是一项重要的措施。

  初步考虑分两类确定纳入目录清单的基本条件:

  第一类是准入类,是直接关系公共利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职业(工种)。对于这一类,要从准入角度来把握,必须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设置依据。

  第二类是水平评价类,这一类必须具备三个特点:一是社会通用性比较强,从业人员较多、流动性强、分布较广泛;二是专业性、技术性比较强或者技能水平要求比较高;三是对人员配置的市场化程度要求较高。

  按照以上要求,人社部已经初步提出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目前已经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并已经于近期向社会公示。

  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的基本点就是,没有上清单的,一律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凡是不涉及国家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的不能作为准入。

  政策原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部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后续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行业...

为什么要取消职业资格制度

取消职业资格制度 为什么要取消职业资格制度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发展背景下,职业资格不能成为就业创业的门槛。以下是出国留学网小编整理的为什么要取消职业资格制度,欢迎参考,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出国留学网查看。

  1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去年以来已取消149项职业资格的基础上,再取消网络广告经纪人、注册电子贸易师、全国外贸业务员、港口装卸工等62项职业资格,旨在通过改革释放创业创新活力。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汤涛认为,职业资格制度自建立以来,在推动人们学习技术、钻研业务、提高技能方面都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尤其是准入类职业资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设置,在保障人民生命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

  但是经过多年的发展,职业资格制度存在三大突出问题:第一是太多太重,职业资格制度实行以后,由于缺少一个大的框架设计,使得很多地方和行业协会设置了不少职业资格,而且重复量很大;第二是有些组织、协会、学会在实施职业资格制度的过程中,监督管理上做得不够好,职业资格考试和培训分离、鉴定和培训分离做得还不够;第三是有些职业资格是水平评价类的,但是有的地方把它作为准入类的。一大批职业资格认定已经不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要求。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发展背景下,职业资格不能成为就业创业的门槛。”汤涛表示,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是简政放权的一个重要内容。在职业资格管理上也要把该放的彻底放开,该减的彻底减掉,同时把该清理的彻底清除好,不留尾巴、不留死角、不搞变通。要针对现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转型升级的新形势,进一步把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做得更好。

  下一步要抓紧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管理长效机制,向社会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一方面,在目录之外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另一方面,通过建立科学的国家职业资格体系,促进各类人才脱颖而出,提升更多产业、岗位的劳动和工作品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让广大劳动者更好施展创业创新才能。

  职业资格准入如何监管

  有许可,必有监管。近年来,国家连续取消了数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以及不太符合行政许可要求的准入类职业资格,并要求加强对准入类职业资格的监管,杜绝“重许可轻监管”等现象。当前,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已被废止的情况下,对准入类职业(工种)持证上岗行为应如何进行监管呢?其实,即使是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还有效时,一些特殊工种的职业资格准入都是依据专门的法律、法规设置的,这些法律、法规也规定了具体的监管条款,一般均由政府主管行政部门对违反职业资格准入、没有持证上岗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所以,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废止后,不会影响对特殊工种持证上岗行为的监管工作,也不会对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产生不利影响。如果发现实行职业资格准入的职业(工种)存在未持证上岗的情况,可以先查查对这个职业(工种)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是由什么法律、法规规定的,然后再看看对这部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进行监督检查的责任部门是哪个政府部门,最后就可以向这个部门举报反映未持证上岗的违法行为了。为加深理解,特举一个例子进行说明并作为本文结尾。

  职业资格的分类

  (一)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确定了实行就业准入的87个职业目录。分别是:车工、铣工、磨工、镗工、组合机床操作工、加工中心...

涉及工程建设行业58项职业资格被国务院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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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4年以来,国务院先后分七批取消了433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至此,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已取消70%以上,经统计,其中涉及工程建设行业共有58项职业资格。58项职业资格具体是哪些?

  1、第一批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 2014年6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认为,为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在保持资质资格水平不降的前提下,减少部分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 2016年国务院分5批取消272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先期取消一批准入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今后,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各地区、各部门自行设置的各类职业资格,不再实施许可和认定。逐步建立由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开展水平评价的职业资格制度。

  2014年7月2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决定取消的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其中涉及工程建设行业有2项。

  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实施部门:中国冶金建设协会)

  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员(实施部门:水利部)

  2、第二批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2014年10月2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决定取消的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其中涉及工程建设行业有3项。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资格(实施部门:交通运输部)

  中国职业经理人(实施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上岗资格(实施部门:水利部)

  

3、第三批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2015年2月2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决定取消的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其中涉及工程建设行业有26项。

  矿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实施部门:中国煤炭建设协会)

  冶金监理工程师(实施部门:中国冶金建设协会)

  建筑保温工程项目经理(实施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地面供暖工程项目经理(实施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防水工程项目经理(实施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古建园林工程项目经理(实施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装饰(住宅)监理(师)(实施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装饰项目经理(实施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装饰材料管理师(实施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装饰资料管理师(实施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装饰施工管理师(实施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装饰质量管理师(实施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装饰设计师(含室内陈设、家具与厨卫、幕墙设计)(实施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表现制作师(...

国务院取消11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清单

114项资格取消清单 取消114项资格许可 取消114职业资格清单

  考生们想知道取消了哪些职业资格吗?出国留学网一级建造师考试网为您整理“国务院取消11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清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

  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6〕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11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现予公布。同时,建议取消1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局出发,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加大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清理力度,不断降低人才负担和制度成本,持续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促进就业创业。对已经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跟踪督查,及时组织“回头看”,确保清理到位,防止反弹。要抓紧公布实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清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要加强对职业资格设置、实施的监管和服务,对违法违规设置、实施的职业资格事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推动职业资格信息共享,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逐步建立持证人员信用管理体系,严肃查处证书挂靠、寻租等行为。要妥善处理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后续工作,研究制定职业标准和评价规范,搞好政策衔接,确保人才队伍稳定。

  附件: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114项)

  国务院

  2016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

  (共计114项)

  一、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7项,其中准入类3项,水平评价类4项)

序号

...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公布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 职业资格目录清单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有哪些?出国留学网一级建造师考试网为您整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公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2月16日,按照国务院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分批清理减少职业资格及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拟列入职业资格目录清单151项。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8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93项。

  这151项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中涉及工程建设行业有近30项:

  建造师(准入类)

  造价工程师(准入类)

  注册建筑师(准入类)

  监理工程师(准入类)

  注册城市规划师(准入类)

  注册消防工程师(准入类)

  注册结构工程师(准入类)

  注册土木工程师(准入类)

  注册化工工程师(准入类)

  注册电气工程师(准入类)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准入类)

  注册环保工程师(准入类)

  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准入类)

  注册冶金工程师(准入类)

  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准入类)

  注册机械工程师(准入类)

  注册安全工程师(准入类)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准入类)

  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水平评价类)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水平评价类)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水平评价类)

  焊工(准入类)

  关于机械设备修理人员(电工/工程机械维修工等)(水平评价类)

  关于建筑安装施工人员(电梯安装维修工、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锅炉设备安装工)(水平评价类)

  关于土木工程建筑施工人员(筑路工、桥隧工/防水工/水工建构筑物维护检修工/电力电缆安装运维工)(水平评价类)

  关于房屋建筑施工人员(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水平评价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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