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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招生简章】江南大学招生简章

江南大学招生简章
   江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原则,根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方式进行择优录取,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名称:江南大学

  二、学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邮编:214122)

  三、办学类型和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四、招生专业及计划:

  1、学校2013年计划招收普通本科学生5050人,招生范围面向全国。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公布为准。考生可登录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

  2、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如不能完成,则就地转为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执行。

  五、英语、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在学校本科教学活动中,外语课程等教学为英语。学校不为非英语语种考生单独开设非英语语种课程,也不设英语补习班。

  六、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卫生部有关补充文件规定执行。新生入学时,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视情况予以调整专业直至退回生源所在地。

  七、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传统志愿省份不超过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平行志愿省份原则上不超过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05%;对生源充足的省份,适当增加调档比例,同时对志愿服从的考生不退档。

  2、录取考生的成绩原则上按各省级招办的投档成绩计算。

  3、对于按考生报考志愿顺序投档的省(市、区),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的考生。以此类推。

  4、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5、护理学专业招收女生和填报护理学专业志愿的男生。

  6、自主选拔、艺术类、高水平运动员及保送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省级招办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7、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生(含面向贫困地区定向)的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省级招办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8、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区生源不平衡等情况。

  9、对江苏省考生还执行以下规定:

  (1)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以上(含B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

  (2)综合素质评价要求: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方面均为D级的,不予录取。

  (3)对于进档考生,以“先分数后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4)使用预留计划录取时(含自主选拔录取),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须满足下列二项中的一项即可:

  选测科目等级为BB以上(含BB)。

  选测科目物理或历史等级为A以上(含A),另一门选测科目按江苏省规定的基本等级要求执行。

  (5)艺术类考生、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统考)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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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西藏大学2022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3招生简章】安徽大学招生简章

安徽大学招生简章
   一、学校全称:安徽大学(国标代码:10357)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地址:合肥市九龙路111号(本科),合肥市泗州路40号(专科)

  五、录取规则:

  1、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

  3、本科考生专业分档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进行。

  其中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分档规则按“专业志愿清”方式进行。江苏省进档考生录取按“先分数后等级”实行“分数优先”的方式进行,且各批次选测科目、必测科目等级及综合素质评价要求须达到江苏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

  4、专科进档考生录取按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结合专业志愿分档。

  5、各专业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执行。

  6、结合人才培养要求,有关专业限定录取条件如下:

  本科:英语、汉语国际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及国防生各专业高考外语语种须为“英语”;英语专业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该科目满分的80%,汉语国际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该科目满分的70%;汉语国际教育、英语、日语、法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专业高考外语口试成绩须为“优秀”或满分(不组织外语口试的省份除外)。

  人文科学试验班要求外语成绩不低于该科目满分的80%;理科试验班和经济管理试验班均要求高考数学和外语成绩不低于该科目满分的80%。

  专科:高考外语语种须为“英语”,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该科目满分的50%。

  注:若当年高考个别科目全省总体成绩偏低,我校将视情况适当调整对高考单科成绩的要求,并报相关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7、对报考我校试验班的考生,同等条件下,学科竞赛获奖者优先录取(以考生电子档案记载为准)。

  8、报考国防生的考生还须符合国家和军队院校招收专业技术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及相关要求。报考国防生须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第一批本科控制线方可按规定参加政审、面试和军检。

  9、艺术类专业录取按《安徽大学201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有关规定执行。

  六、颁发证书:

  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安徽大学

  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其它说明:

  1、为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安徽大学设置文典学院,现有两届在校生。文典学院以“夯实基础、拓宽口径、强化能力、开拓创新”为人才培养基本原则,以造就“具有深厚人文底蕴、扎实专业知识、强烈创新意识、宽广国际视野的人才”为培养目标,充分发挥安徽大学多学科综合优势,配置校内外优质教育资源,量身定制适合学生全面发展和凸显个性的课程体系,实行动态管理和全程导师制。文典学院今年招生的三个专业分别为:人文科学试验班(可授文学、历史学或哲学学士)、理科试验班(可授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相关专业理学学士)和经济管理试验班(可授经济学或管理学学士),在本科第一批次录取。

与西藏大学2022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3招生简章】天津财经大学2013年招生简章

天津财经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财经大学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四)学校代码:10070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财经大学始建于1958年,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五所财经大学之一,是以南开大学经济类专业为基础,并从华北、东北地区高校汇聚一批经济学领域享有盛誉的学者组建起来的。经过五十余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面貌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大变化,是天津市属重点大学。校园占地1500亩,全日制在校生15800余人;已建成为一所以应用经济学和工商管理学科为主干,兼有文学、法学、理学、工学、教育学等七大学科门类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三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理论经济学、公共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外国语言文学等七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工商管理(MBA、EMBA)、公共管理(MPA)、会计硕士(MPAcc)、法律硕士(JM)等12个专业硕士点,已经形成包括博士、硕士、本科生以及成人、留学生教育和从业资格培训等在内的层次齐全、形式多样的人才培养体系。招生覆盖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新生质量逐年大幅度提升,已成为天津市录取新生质量最好的院校之一;本科生一次性就业率达96%以上。在教育部进行的五年一轮次的首批本科教学评估中取得优秀的佳绩。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我校设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此后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我校设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我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3年面向全国30个省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通过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七条 学费标准为普通类专业3200-4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为15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招生办公室公布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13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艺术类专业考生的高考成...

【2013招生简章】南京财经大学招生简章

南京财经大学招生简章
   院校全称:南京财经大学

  院校代码:10327(国标)

  1116、1616(江苏省)

  院校性质: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校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3号

  录取规则:

  1.英语专业只招英语科目的考生,法语专业只招法语、英语科目考生。非英语、法语专业的外语课只开设英语。

  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等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旅游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高要求: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其他专业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学校志愿按“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学校一志愿不满时,方接受二志愿及以后志愿的考生。设置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按当地考试院相关政策执行。

  江苏省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计算录取分,考生报考我校本一批次两门选修科目测试需达到AB级、本二批次两门选修科目测试需达到BB级。必修科目测试等级需达到4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

  4.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专业志愿按“分数级差”的方式录取,第一至第二专业志愿级差分为2分,第二至第六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分均为1,末专业志愿与服从专业调剂志愿之间的级差分为1。当投档分相同时,按数学、语文两门科目的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若仍相同,则分别按数学、语文、外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到低逐一进行专业排序,直到分出差异为止。

  5.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及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要求英语成绩外省(市、自治区)原则上≥110分、江苏省原则上≥90分,英语、法语专业考生须参加省统一口试且成绩在良好以上。经济学基地班、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数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要求数学成绩较好。新闻学专业要求语文成绩较好。

  6.我校各专业选考科目组要求及录取信息以当地省(市、自治区)招办向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

  7.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及办法:在政治思想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当地省(直辖市)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其中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根据志愿顺序江苏省、山东省、浙江省考生按专业统考成绩加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直辖市)考生按专业校考成绩加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进档考生按总分优先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在预录取并列同分而专业招生计划受限的情况下,先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仍相同,再依次按英语、语文的文化单科成绩从高到低逐一进行排序,直到分出差异为止。

  学费标准: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6800元/生.学年,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国内就读期间)160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4600元/生.学年。如有变化,以江苏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其他说明:

  1.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毕业须参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并达到学校要求,方可授予学士学位。

  2.我校实行对录取在经济学类各专业(经济统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财政学、税收学、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学)的学生打通培养,学生在二年级末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5(加权平均成绩75分,下同)以上,达到相关专业基本要求,可在经济学类各专业内自主选择专业。对录取在工商管理类各专业(会计学、财务管...

2013招生简章:南昌大学保送生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南昌大学2013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具有教育部关于保送生政策规定的保送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根据江西省教育厅规定,各省市“省级优秀学生”不列入我校保送范围。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13年招收外语类保送生和竞赛类保送生,招生计划单列。保送生招生计划数列入教育部核定的我校2013年招生计划总数内。

  三、招生专业

  1、外语类保送生在我校外国语学院任选专业(英语、德语、法语、日语、西班牙语、俄语)。

  2、竞赛类保送生根据考生所属科类任选专业。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登陆“南昌大学招生与就业信息网(http://zjc.ncu.edu.cn/)”,进入“下载中心”下载并如实填写《南昌大学2013年招收保送生报名表》(附件1)。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日至2013年1月25日。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①《南昌大学2013年招收保送生报名表》;

  ②高中成绩单:原始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中学公章;

  ③个人自荐信:个人自荐信应全面展示学生本人的学习能力、爱好特长、交流与合作能力、性格特点、未来规划等各个方面情况,字数不超过1000字;

  ④身份证复印件及与报名表同底照片一张;

  ⑤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竞赛类保送生必须提供证明具有保送资格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以上报名材料于2013年1月15日前(以寄件日邮戳为准)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邮寄至南昌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招生科(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京东路235号;收件人:杨老师;咨询及联系电话:0791-88305096,13576990700杨老师;邮编:330047)。报名材料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五、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

  我校根据教育部和江西省教育厅对保送生条件有关规定进行材料审查,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考核测试。

  2、考核测试内容

  考核测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包括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考试范围适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面试内容包括语言表达、综合素质、特长、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等,外语类保送生面试着重考察其英语口头表达能力。考核测试的具体时间等有关信息将通过南昌大学招生与就业信息网(http://zjc.ncu.edu.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3、录取

  我校将根据考生考核测试情况,综合高中阶段成绩,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拟录取学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就业网及学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并按规定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且与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的保送生名单核对无误后,并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审核确认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已录取的保送生可免于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六、保送生奖学金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等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考生奖励10000元,获得二等奖的考生奖励6000元,获得三等奖的考生奖励3000元。

  七、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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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招生简章】江苏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江苏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2013年江苏科技大学招生章程(外省)

  学校名称:江苏科技大学

  学校代码:10289

  学校性质: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培养层次:本科

  学校地址:东校区江苏省镇江市梦溪路2号

  西校区江苏省镇江市南徐大道西段

  南校区江苏省镇江市南徐大道中段

  张家港校区张家港市长兴中路8号

  录取规则:

  1.院校志愿:院校志愿采用志愿清方式;平行志愿视为同一志愿。

  2.进档考生专业确定方法:考生进档后,按专业志愿采用分数级差确定考生专业录取(内蒙古自治区采用专业志愿清)。

  3.加、降分投档考生处理办法:按当地省(市)招办规定执行,将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参考分。

  4.男女生比例:不限。

  5.招收外语语种:英语。

  6.社会体育专业招生:进档考生以文化分为录取分。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对录取分数相同时,比较体育专业分数确定考生录取与否。

  7.关于身体要求:对身体健康状况的具体要求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身体异常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8.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的招生政策。

  9.本章程由江苏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收费标准:

  普通本科:新生入学第一学年按标准4600元/年预收,在下一学年开学时,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实际所修的学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学费结算,第二学年及以后按学生选修学分数收费。

  中澳(澳大利亚)合作办学:19200元/年

  中乌(乌克兰)合作办学:19200元/年

  住宿费标准:1200元/年

  招生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0511-84401065,传真:0511-84428179

  2.咨询地址:镇江市梦溪路2号江苏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3.邮政编码:212003

  4.电子信箱:jkdzsb@126.com

  5.网址:http://xsc.just.edu.cn/zsw

  一.学校地点、性质、层次

  1.学校全称:江苏科技大学(国标代码10289)

  学校地址:东校区江苏省镇江市梦溪路2号

  西校区江苏省镇江南徐大道西段

  南校区江苏省镇江南徐大道中段

  张家港校区张家港市长兴中路8号

  2.办学性质:公办

  3.培养层次:本科

  二.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和等级要求

  我校普通类本科录取的选修测试科目要求为物理或者历史。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本一和本二批次专业选修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BB级(含)以上,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选修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BC级(含)以上;必修测试科目成绩须在C级(含)以上,技术测试科目成绩为合格。

  三.录取办法

  (一)普通类招生

  录取基本原则:依据选科,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择优录取。

  专业确定...

【2013招生简章】安徽中医药大学招生简章

安徽中医药大学招生简章

  一、学校全称:安徽中医药大学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合肥市梅山路103号(东区);合肥市史河路45号(西区);合肥市新站区前江路(少荃湖校区)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中的要求及我校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时,所有投档考生按总分(含加分)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在确定考生专业时,首先按照“专业清”的原则,首先满足考生的第一志愿。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实行“专业级差”原则,降一个分数级差(2分)依次进入下一个专业志愿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总分(含加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3.2013年我校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药学、中药学、制药工程列入安徽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对安徽省录取的新生,第一志愿(不含征集志愿)报考我校本科专业且总分高出一本分数线20分的考生,给予减免1年学费奖励;高考总分高出一本分数线10分及以上的考生,允许学生自主选择专业一次。

  4.对于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制定的加分政策予以认可。

  5.对往届生的录取和应届生同等看待。

  6.注意事项:

  (1)学校原则上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语种的考生也可以报考,但入学后需该学英语。(2)在身体健康要求上,严格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鉴于医药工作的特殊性,建议有身体残疾、传染性疾病者不宜报考我校医药类各专业,报考护理专业的考生应考虑身高因素,以免影响今后就业。

  (3)护理专科专业只招女生,其它各专业本专科男女不限。

  (4)涉外护理专业原则上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

  六、颁发证书:安徽中医药大学,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5169029(兼传真)

  邮编:230001

  网址:www.ahtcm.edu.cn

  九、其他须知:

  1.录取结果:由所在招生的省(市)招办统一公布,学校也在校园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2.本校在校外无分校和二级学院。

  3.为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厅关于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实行招生“阳光工程”,增加透明度,学校设立了纪律监督与接受申诉的部门。申诉电话:0551-65169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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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招生简章】安徽农业大学招生简章

安徽农业大学招生简章
   一、学校全称:安徽农业大学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

  四、办学性质:省属重点大学、安徽省人民政府和农业部共建高校

  五、办学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130号

  六、录取规则及要求:

  1、我校本科专业列入安徽省和其他部分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

  2、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进档考生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参照相关科目成绩及考生享有的各种加分优惠、能力和特长等,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江苏省的录取原则为:选测科目要求等级为2B以上,进档后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

  3、根据线上生源情况和各省份有关提档比例要求,我校确定提档比例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00%-120%。其中在安徽省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0%。

  4、根据我校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部分专业对单科成绩有限定。

  (1)报考英语、对外汉语专业的考生英语高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10分,报考林学(中外合作培养)专业的考生英语高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00分,且口语成绩优良。

  (2)报考车辆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统计学、经济学、金融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的考生数学高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00分。

  若当年高考个别科目全省总体成绩偏低,届时我校将视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对单科成绩的要求。

  5、英语、对外汉语、旅游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

  6、按类招生的学生将在学习中期按学校有关规定选择所含专业。

  7、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凡发现考生不如实填写既往病史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将按我校学籍管理规定给予退学处理。

  8、对报考我校艺术类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招生有关规定和我校201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9、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省份,鼓励考生A志愿报考,对A志愿报考我校进档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地一本分数线5分及其以上,尽可能按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10、中外合作培养招生:经安徽省教育厅批准,我校与加拿大湖首大学(LakeheadUniversity)合作培养林学(含森林经营和管理、森林健康和保护、木材科学、野生动植物保护及管理、保护区规划管理五个专业方向)本科专业学生。对于在大学前两年学习期间成绩合格、有经济支付能力的学生,后两年经本人申请,获准签证可赴国外合作学校就读。学生按规定修满学分、成绩合格,可获得由双方学校颁发的学历文凭证书。

  七、颁发证书:本科学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安徽农业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安徽农业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安徽农业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八、学费标准:

  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九、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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