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请示和汇报栏目,提供与请示和汇报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机关部门请示和汇报工作的规章制度

文秘 规章制度 请示和汇报 范文

  机关部门请示和汇报工作的规章制度

  1、在正常情况下,各科室的工作应在服务职能范围内独立运作。

  2、逐级请示汇报工作。局机关工作人员向股长(或副股长)请示、汇报工作;股长(或副股长)向主管副局长请示、汇报工作;副局长向局长请示、汇报工作。正常情况,不能越级请示或多头请示。

  1、 越级请示、汇报工作

  ①遇到重大的突发事件或重要的工作(或政治性较强的工作),由于时间紧,无法与主管领导联系时,可越级请示工作,亦可边处理边请示、汇报,直到处理后,再请示、汇报工作。

  ②各股室工作与主管领导意见不一致时,可向主要领导请示、汇报工作,由主要领导协调处理。

  4、局领导,在下级请示、汇报工作后,应予以明确答复,答复不了的,应予以说明情况,并尽快向上级请示、汇报工作。

  5、局的工作人员,因不按规定请示、汇报工作而造成混乱和失误的,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相关推荐:

  规章制度 通用版

  大型企业规章制度范文汇总

  秘书部规章制度大全

...

与请示和汇报相关的规章制度

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