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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简章

  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是一所民办本科独立学院,坐落在有"森林之城"之称的贵阳,校园有先进的教学设备,有食品卫生与营养等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4152013676

  第五条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笋子林3号 邮政编码:550003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九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十条 学院主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监督领导下进行。学院成立由张丽荣任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指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五条 录取批次:本科批次录取(具体根据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批次实施)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七条 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和远程网上录取的办法。

  第十八条 参加录取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坚持原则,坚守工作岗位,严格认真执行招生政策,自觉遵守工作纪律。

  第十九条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的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录取过程中对考生加分、降分问题严格执行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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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高考资讯

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2018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章程 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

  出国留学网为你整理了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2018招生章程,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本网站更新。

  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3676

  第五条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龙洞堡笋子林3号 邮政编码:550003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院主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监督领导下进行。学院成立由潘贵书任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指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二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招生考试公布的为准。

  第十四条 录取批次:本科批次录取(具体根据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批次实施)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六条 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和远程网上录取的办法。

  第十七条 参加录取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坚持原则,坚守工作岗位,严格认真执行招生政策,自觉遵守工作纪律。

  第十八条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九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的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录取过程中对考生加分、降分问题严格执行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六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

  第二十二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贵州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

与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2年贵阳医学院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贵阳医学院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生资格的独立学院。

  学校性质:独立学院

  学校代码:13676

  办学层次:本科教育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龙洞堡笋子林3号

  二、招生计划

  2012年本科:900人

  三、录取原则

  1.贵阳医学院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2.贵阳医学院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中心监督的录取体制和远程网上录取的办法。

  3.参加录取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坚持原则,坚守工作岗位,严格认真执行招生政策,自觉遵守工作纪律。

  4.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录取过程中对考生加分、降分问题严格执行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四、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1.收费标准: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

  2.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

  五、招生组织机构

  贵阳医学院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贵阳医学院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就处。

  六、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准予毕业,发给国家承认,并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贵阳医学院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阳医学院神奇民族医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龙洞堡笋子林3号

  联系电话:0851- 5599639

  联系人:吴学海老师 QQ:290099457

  学校网址:http://sqxy.gmc.edu.cn

  邮编:550005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9号贵阳医学院招生考试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1- 6908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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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教务系统

大学教务管理系统 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

  中国医科大学是中国共产党创建最早的院校,是唯一以学校名义参加并走完红军两万五千里长征全程的院校,是我国最早进行西医学学院式教育的医学高校之一。其前身为中国工农红军军医学校和中国工农红军卫生学校,1931年11月创建于江西瑞金。1940年9月在延安,经毛泽东同志提议,中共中央批准,学校更名为中国医科大学。1948年11月,在沈阳合并了原国立沈阳医学院(前身为满州医科大学,1911年由日本国南满铁道株式会社建立)和原私立辽宁医学院(前身为盛京医科大学,1882年由英国教会建立)。中国医科大学是卫生部原部属高等学校,2000年由卫生部划转为省部共建、以辽宁省管理为主。

  中国医科大学建校至今,共培养了7万多名高级医学专门人才,毕业生遍布全国各地及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国家卫生管理的著名领导干部和医学界的著名专家学者。据不完全统计,担任副部级以上职务百余位,卫生部正、副部长9位,将军40多位,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13位。

》》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教务系统 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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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贵州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贵州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贵州医科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在2012年成为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有预防医学等国家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贵州医科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贵州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贵州医科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贵州医科大学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4152010660

  第五条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9号(北校区)

  邮政编码:550004

  贵州省贵安新区大学城(南校区)

  邮政编码:550025

  第六条 办学层次: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院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九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十条 学校主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一条 贵州医科大学成立本科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学校面向全国计划招生,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各生源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五条 录取批次:体育批次、一本(贵州省)、专项、定向、二本、预科等批次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为招生计划的100%。

  第十七条 学校承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符合多项政策加分条件的,只采用最高一项加分,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采用“分数优先”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高分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按其第二、第三……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未填报且学校未录满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分数相同的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在“分数优先”录取原则下,总分相同时,按高考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若按以上方法仍遇相同分数,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第十九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直辖市、自治区),学校按照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同时参照“第十八条”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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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修改稿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独立学院全称: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
办学地点:沈阳市。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专业与学制:预防医学专业、临床医学专业、口腔医学专业学制五年,学习年限为十年;护理学(英语班)专业、药学(临床药学)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学)专业学制四年,学习年限八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现校园占地面积13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5.6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04人,其中副教授职称以上35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403万元;图书15万册。
二、专业要求
    护理学专业只收填报此专业志愿的考生。
    三、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加盖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印章。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独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预防医学专业、临床医学专业、口腔医学专业授予医学学士学位;护理学(英语班)专业、药学(临床药学)专业授予理学学士学位;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学)专业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四、学费收取及退费等说明
    1、学费标准:按辽宁省物价局和辽宁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学费12000元/每年;护理学(英语班)、药学(临床药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学)学费11500元/每年;预防医学10000元/每年。住宿费:500元/每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根据学生的实际学习时间,按月退还剩余学费。

贵阳医学院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章程2016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贵阳医学院神奇民族医药学院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贵阳医学院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原贵阳医学院神奇民族医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原贵阳医学院神奇民族医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原贵阳医学院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生资格的独立学院。座落于贵州省省会贵阳市,贵阳市城在林中,四季常青,冬暖夏凉,气候宜人,人居舒适。校区距贵阳市龙洞堡国际机场3公里,离贵阳市中心仅8公里,位于风景秀丽的鱼梁河畔,机场高速公路经校门而过,市内乘78路公交车直达校园,交通十分方便。

2010年12月,贵州神奇集团与美国北阿拉巴马大学签署合作办学协议,双方将合作举办中美国际学院,采取3+2等中外合作办学模式,在本校完成三年的专业学习并强化英语,到美国北阿拉巴马大学继续学习完成大学本科学历,并可攻读高级健康管理等专业硕士学位。同时,学院将分期派遣骨干教师赴美国北阿拉巴马大学学习和交流以提高教学质量。新的世纪孕育着新的机遇与挑战,我们热忱欢迎志存高远、渴望成才的青年学生报考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

学校性质:独立学院

学校代码:13676

办学层次:本科教育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龙洞堡笋子林3号

二、招生计划

2015年本科:1495

三、录取原则

1.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原贵阳医学院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2.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原贵阳医学院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中心监督的录取体制和远程网上录取的办法。

3.参加录取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坚持原则,坚守工作岗位,严格认真执行招生政策,自觉遵守工作纪律。

4.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录取过程中对考生加分、降分问题严格执行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四、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1.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2.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

五、招生组织机构

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原贵阳医学院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六、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准予毕业,发给国家承认,并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

2009年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招生章程修改稿

招生简章 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招生简章
05月06日《2009年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招生章程修改稿》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独立学院全称: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
办学地点:沈阳市。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专业与学制:预防医学专业、临床医学专业、口腔医学专业学制五年,学习年限为十年;护理学(英语班)专业、药学(临床药学)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学)专业学制四年,学习年限八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现校园占地面积13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5.6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04人,其中副教授职称以上35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403万元;图书15万册。
二、专业要求
    护理学专业只收填报此专业志愿的考生。
    三、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加盖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印章。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独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预防医学专业、临床医学专业、口腔医学专业授予医学学士学位;护理学(英语班)专业、药学(临床药学)专业授予理学学士学位;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学)专业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四、学费收取及退费等说明
    1、学费标准:按辽宁省物价局和辽宁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
住宿费。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学费12000元/每年;护理学(英语班)、药学(临床药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学)学费11500元/每年;预防医学10000元/每年。住宿费:500元/每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根据学生的实际学习时间,按月退还剩余学费。
    3、奖学金:学生入学后的第二学期开始评定综合奖学金和学年单项奖学金。学院设有部分勤工助学岗位。
    五、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按120%的比例调档。
     2、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分配专业志愿时无分数级差。采用分数优先的方式,按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理科招生相同分数考生按英语、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各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3、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规定。如果第一学校志愿考生不足时,可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第一学校志愿考生充足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
     4、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有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肝功能不正常、色盲、色弱者不能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及相关专业学习。
     5、录取结果公布方式:发放录取通知书并由考生所在省在招生网上公布。
     六、新生入学:
     新生持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和高考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到。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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