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为你整理了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18招生章程,供你参考,更多相关资讯本网将持续更新,请及时关注。
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以及《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学校招生章程发布的通知》的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制定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的统一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4152014580
办学类型:国有公办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院简介: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贵安新区管委会直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职院校,作为贵安新区唯一的一所直属高职院校,学校将站在新起点,肩负新使命,以全日制高等教育为主,中等职业教育为辅,同时举办非学历教育,紧紧抓住职业教育大力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充分发挥职业教育的优势与特色,以“产、教、学、研”的高度融合为目标,坚持以学科专业建设为龙头,加强科学研究与科技创新等平台建设,大力发展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采取“校政合作,校企合作,校校合作,素质教育,创业教育”等模式,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合作办学,立足贵安,大力培养紧扣贵安新区产业发展需要的高端技能型人才,为贵州经济的发展作贡献。
学院 2016年9月完成第一届高职招生录取,截止2018年3月,学院在校生7001人,其中:高职2615,中职4386。学院共有专兼职教师317人,正高级职称3人,副高级职称35人,具有硕士学位的36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招生的副校长为副组长,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纪委(纪检监察室)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负责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及录取工作的重大事宜。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和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招生和监督录取工作。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招生监察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
第六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各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学院按照各省级招生办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录取时实行按照“分数优先、遵偱志愿”的原则,即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