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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热点:“闲官”不作为

申论热点 公务员申论热点 2018公务员考试

  下面是由出国留学网小编整理的[申论热点:“闲官”不作为],欢迎阅读!

  【背景新闻】

  近日,反腐热播剧《人民的名义》成了老百姓茶余饭后的热门话题。一心只为GDP的达康书记、满口清廉却受贿两亿多的赵处长、一心为民老当益壮的老检察长……一个个脍炙人口的角色深深触动着观众的心。在这些人里有一个看似无足轻重的小人物,他的表现既让人啼笑皆非也令人印象深刻,他就是京州市光明区区长孙连城。

  【热点题目】

  孙区长很有意思,每天掐表上下班,一刻都不耽误,他从来不贪污,但也从来不干事。信访办窗口太矮,没有经费修,他就派人花60块钱买四个小板凳,还给每个窗口摆上十块糖果,不能多,怕让一个人全吃了。达康书记真烦人,总是打扰我们的孙区长回家探索浩瀚宇宙。工会主席郑西坡找他解决厂房问题,他以一招“拖”字诀应对自如,惹得郑主席怒斥“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句话算是吼出了观众的心声。请你谈谈对“闲官”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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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遗弃罪是不作为犯罪吗相关的申论

2017司法考试刑法重点:作为与不作为

司法考试刑法重点 司法考试刑法知识点 司法考试刑法要点

  想报考2017年司法考试的朋友们,来看看各科的考点吧,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整理“2017司法考试刑法重点:作为与不作为”,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1.概念

  作为:即积极的行为,指以积极的身体举止实施刑法所禁止的行为。体现为违反禁止规范,有多种表现形式,如利用他人、物质工具、动物或者自然力等等。

  不作为:即消极的行为,指行为人在能够履行自己应尽义务的情况下不履行该义务。体现为违反禁止规范与命令规范。

  2.不作为犯罪的分类

  真正(纯正)不作为犯:刑法明文规定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如遗弃罪,丢失枪支不报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罪等。

  不真正(不纯正)不作为犯:行为人以不作为形式实施的通常为作为形式的犯罪。

  【特别提示】

  1、真正的不作为犯源于刑法的明文规定,不存在是否违反罪刑法定的问题。但不真正不作为犯存在是否违反罪刑法定的问题。

  2、刑法中通常以作为方式实施的犯罪并非一定可以由不作为方式实施成立犯罪。

  3.作为与不作为的关系

  (1)作为与不作为的竞合:案件可以分别从作为或者不作为角度解释其都成立该罪。

  例如,甲驾驶机动车经过十字路口,前方红灯,甲驾车闯红灯,撞死行人乙。甲的行为可以分别从作为或者不作为的角度解释构成交通肇事罪。

  (2)作为与不作为的结合:成立某罪要求客观行为同时包括作为和不作为的行为内容。法律教育网例如,抗税罪的成立既要求行为人有暴力、胁迫等行为,还要求实施不缴纳应当缴纳税款的行为,两者结合才可能成立抗税罪。

  【特别提示】:不要形成这样的思维定势,即一个犯罪要么是作为方式,要么是不作为方式。实际上,有些犯罪的行为方式想当复杂:有的是作为方式,有的是不作为方式,有的是作为与不作为相结合的方式。判断一个犯罪是哪种方式,首先要判断构成犯罪的行为内容,即哪个或哪些行为是刑法要评价的内容,再根据其内容判断表现方式。

  【经典考题】甲因家中停电而点燃蜡烛时,意识到蜡烛没有放稳,有可能倾倒引起火灾,但想到如果就此引起火灾,反而可以获得高额的保险赔偿,于是外出吃饭,后来果然引起火灾,并将邻居家的房屋烧毁。甲以失火为由向保险公司索赔,获得赔偿。对于此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就放火罪而言,甲的行为属于不作为犯

  B.就放火罪而言,甲的行为属于作为与不作为的结合C.就保险诈骗罪而言,甲的行为属于不作为犯

  D.就保险诈骗罪而言,甲的行为属于作为与不作为的结合【破题要领】: 本题主要考核作为与不作为的判断与区分。

  (1)就放火罪本身来说,其行为方式可以是作为的,也可以是不作为的。但就本案来说,甲家中停电而点蜡烛,这一行为本身是一个社会中立行为,跟犯罪没有关系。构成犯罪的是甲应当采取措施防止火灾而故意不采取防止措施的行为,这一行为方式属于不作为方式。A选项正确。

  (2)如果说甲的放火罪行为是作为与不作为的结合,那么纵观本案,与作为相联系的行为只有点蜡烛的行为。但这一行为在刑法上并不是被禁止的行为,只是因为该行为,甲负有防止发生火灾的作为义务,换言之,...

与遗弃罪是不作为犯罪吗相关的司法考试二卷

司法考试卷二刑法考点:作为与不作为

司法考试卷二考点 司法考试刑法考点 刑法考点

  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司法考试卷二刑法考点:作为与不作为”,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司法考试卷二刑法考点:作为与不作为

  1.概念

  作为:即积极的行为,指以积极的身体举止实施刑法所禁止的行为。体现为违反禁止规范,有多种表现形式,如利用他人、物质工具、动物或者自然力等等。

  不作为:即消极的行为,指行为人在能够履行自己应尽义务的情况下不履行该义务。体现为违反禁止规范与命令规范。

  2.不作为犯罪的分类

  真正(纯正)不作为犯:刑法明文规定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如遗弃罪,丢失枪支不报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罪等。

  不真正(不纯正)不作为犯:行为人以不作为形式实施的通常为作为形式的犯罪。

  【特别提示】

  1、真正的不作为犯源于刑法的明文规定,不存在是否违反罪刑法定的问题。但不真正不作为犯存在是否违反罪刑法定的问题。

  2、刑法中通常以作为方式实施的犯罪并非一定可以由不作为方式实施成立犯罪。

  3.作为与不作为的关系

  (1)作为与不作为的竞合:案件可以分别从作为或者不作为角度解释其都成立该罪。

  例如,甲驾驶机动车经过十字路口,前方红灯,甲驾车闯红灯,撞死行人乙。甲的行为可以分别从作为或者不作为的角度解释构成交通肇事罪。

  (2)作为与不作为的结合:成立某罪要求客观行为同时包括作为和不作为的行为内容。法律教育网例如,抗税罪的成立既要求行为人有暴力、胁迫等行为,还要求实施不缴纳应当缴纳税款的行为,两者结合才可能成立抗税罪。

  【特别提示】:不要形成这样的思维定势,即一个犯罪要么是作为方式,要么是不作为方式。实际上,有些犯罪的行为方式想当复杂:有的是作为方式,有的是不作为方式,有的是作为与不作为相结合的方式。判断一个犯罪是哪种方式,首先要判断构成犯罪的行为内容,即哪个或哪些行为是刑法要评价的内容,再根据其内容判断表现方式。

  【经典考题】甲因家中停电而点燃蜡烛时,意识到蜡烛没有放稳,有可能倾倒引起火灾,但想到如果就此引起火灾,反而可以获得高额的保险赔偿,于是外出吃饭,后来果然引起火灾,并将邻居家的房屋烧毁。甲以失火为由向保险公司索赔,获得赔偿。对于此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就放火罪而言,甲的行为属于不作为犯

  B.就放火罪而言,甲的行为属于作为与不作为的结合C.就保险诈骗罪而言,甲的行为属于不作为犯

  D.就保险诈骗罪而言,甲的行为属于作为与不作为的结合【破题要领】: 本题主要考核作为与不作为的判断与区分。

  (1)就放火罪本身来说,其行为方式可以是作为的,也可以是不作为的。但就本案来说,甲家中停电而点蜡烛,这一行为本身是一个社会中立行为,跟犯罪没有关系。构成犯罪的是甲应当采取措施防止火灾而故意不采取防止措施的行为,这一行为方式属于不作为方式。A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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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制定措施治理公务员不作为不担当

天津公务员治理 天津公务员

  考生们来看看本文“天津制定措施治理公务员不作为不担当”,跟着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栏目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天津市公务员局日前制定关于治理行政机关公务员不作为不担当问题的六项措施,明确公务员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将纳入公务员诚信档案。同时,公布了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开展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治理监督举报电话。

  加强思想教育引导。深化理想信念、党纪党规和党性党风教育,引导广大公务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政治担当,践行为民宗旨,积极干事创业,主动担当尽责,激发想为愿为的内生动力。

  严把选人用人政治首关。加强对考录、公开选调等新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员政治素质的考察,政治审查不过关的,不得录用。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发现不作为不担当问题,确定为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强化考核结果使用。把不作为不担当作为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内容,在评优评先、任职晋级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因不作为不担当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的,公务员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单位不得参加评选表彰,降低年度考核优秀比例1%—3%。

  规范履职从政行为。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以窗口单位、服务部门和执法一线公务员为重点,建立健全符合实际和岗位特点的公务员行为守则,强化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跟踪回访等制度。将公务员不作为不担当问题纳入公务员诚信档案。

  严格监督执纪问责。采取明察暗访、群众评议、举报投诉等方式监督检查,发现和解决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该辞退的辞退,该开除的开除。

  强化典型示范引领。深入开展“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为民服务示范岗(单位)”活动,对干事创业、勇于改革、敢于担当、作风扎实的公务员给予及时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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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卫生条件恶劣 女经理被判遗弃罪

养老院 条件
【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贡比涅(Compiegne)轻罪法庭周三(29日)以遗弃罪判处瓦兹省(Oise)一家养老院女经理3年徒刑,其中一年实刑,因为她让养老院里的老人居住在卫生条件非常糟糕的环境里。但女经理的律师周四(30日)对法庭的判决提起上诉。 (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

不担当不作为个人心得体会

心得体会 不担当不作为 心得体会范文

  下面是由出国留学网编辑为大家整理的“不担当不作为个人心得体会”,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文章在范文栏目,希望您关注与阅读。

  不担当不作为个人心得体会【一】

  通过学习,感触颇深,如何做一个勇于承担责任的人呢?我想起了一位伟人说过:“人生所有的履历都必须排在用于负责的精神之后。”勇于负责的精神是改变一切的力量,它可以改变你平庸的生活状态,使你变得杰出和优秀;它可以帮你赢得别人的信任和尊重,从而强化你脆弱的人际关系;更重要的是,它可以使你成为好机会的座上宾,频频获得它的眷顾,从而扭转向下的人生轨迹。如果你已经足够聪明和勤奋,但依然成绩平庸,那么久请检视自己是否有勇于负责的精神。只要拥有了它,你就可以获得改变一切的力量。

  勇于负责是一种积极进取的精神。当一个人想要实现自己内心的梦想,下决心改变自己的生活境况和人生境遇时,首先要改变的是自己的思想和认识,要学会从责任的角度入手,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保持清醒的认识,努力培养自己勇于负责的精神,这才是成功的最佳方法。勇于负责就要踏踏实实地把事做好。勇于负责的精神说到底就是一种踏踏实实地把事情做好、做到底的态度。无论做什么工作,都应该静下心来,脚踏实地地去做。要知道,你把时间花在哪里,你就会在哪里看到成绩。只要你是用于负责、认认真真地在做,你的成绩就会被大家看在眼里,你的行为就会受到大家的赞赏和鼓励。

  只要你还是单位的一员,就应该抛弃借口丢掉脑中消极懒散的思想,全身心投入到自己的工作之中,以勇于负责的精神去对自己的工作,时时处处为单位着想。只有这样,才能成长为一个真正具备勇于负责精神的工作人员,才会被大家或单位视为支柱,才会获得全面的信任,并获得重要职位,拥有更广阔的工作舞台。这时候,自己的事业也就指日可待,胜券在握了。无论是荣誉还是财富,生活总是会给每个人回报的,条件是你必须转变自己的思想和认识,努力培养自己勇于负责的工作精神。一个人只有具备了勇于负责的精神之后,才会产生改变一切的力量。

  一个人要想赢得别人的敬重,让自己活得有尊严,就应该勇敢地承担起负责。即使没有良好的出身、优越的地位,只要他能够勤奋地工作,认真、负责地处理日常工作中的事务,就会赢得别人的敬重和支持。反之,一个人即使高高在上,却不敢承担责任,丧失基本的职业道德,仍然会遭到他人的鄙视和唾弃。我们身边也不乏找种种借口推卸责任的工作人员,更有一些干部认为领导安排的工作,我们都照样的安排下去了我们就没有责任了,就找到了推卸责任的借口,那么试想一想我们一些干部的责任就仅仅只是当传话筒和复印机吗?我们到底需要承担责任吗?又要承担什么责任呢?改变态度,努力培养自己勇于负责的精神,你将会产生无穷的力量,积极地为自己的梦想和事业努力奋斗。

  不担当不作为个人心得体会【二】

  一个有担当的人,是有责任心的人,是能委以重任的人。敢于担当是一种勇气,一种气概。当下平湖面临的发展任务很重,要应对的困难与问题也不少,更加需要有一批大胆实干、敢于担当的干部。敢于担当,就是在关键时刻、危急关头,能冲得出去、撑得起来。对各级干部来说,就是碰到矛盾不上交,发现问题不迁就,遇到困难不回避,面对责任不推诿。然而现在的干部队伍中,一些人很缺乏担当的勇气与责任。有的干部碰到问题就相互推诿“踢皮球”,生怕摊上麻烦;遇到矛盾不协调就上交,生怕惹上纠纷。有的干部平时能说会道,一到关键时刻就装聋作哑,生怕挑重担、担责任。还有的干...

申论考试试题:专家谈07申论 “乱作为与不作为”问题年

申论 不作为 专家
欢迎阅读公务员考试申论的《专家谈07申论 “乱作为与不作为”问题年》考试资料,关键词为申论 不作为 专家,本文发表于2012年08月21日 16时16分48秒。

一、问题

1、一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既有权力,也有能力,但该管的不管。现实中碰到的许多矛盾和问题,党和国家都有政策规定,但他们就是怕惹麻烦,怕干砸了影响政治前途,所以能躲的就躲,能推的就推。有些干部明明知道有些群众生活很困难,急需政府关心帮助,但他们就是漠不关心,视而不见。

2、一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在工作中,不该管的,胡乱插手;该管的,乱管一气。不是依法办事,不把手中的权力用到为人民服务上,而是滥用权力,违法行政,甚至以权谋私,走向****。

3、个别部门对有利益的领域,争权夺利,竞相管理,而对没有利益的领域,推责诿过,缺位失语,这是当前不少部门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一方面是胡乱作为,以捞取部门利益和个人好处,另一方面又是无所作为,对社会急需、百姓期盼但没有利益的事情,不闻不问,在其位不谋其政。有不少行政人员,抱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得过且过的思想混日子,尽管自身清白,却不为群众服务,不愿触及矛盾,不敢与坏人作斗争,在不知不觉中损害了群众的正当利益。

4、执法成患,已经不仅仅是态度粗暴的问题,而演变为官民之间的暴力对抗。一些地方为“推动”工作,动辄动用警力,抓人捕人。有的地方私建“执法队”,私设“小黑房”,用来教训“不听话”的群众。有的地方还实行“恶人治村”、“恶霸执法”,把“村霸”、地痞搜罗进基层政权及执法队伍中来,专门对付当地百姓。暴力行政有四大“高发区”,主要发生在农村计划生育、征地和房屋拆迁、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以及阻止公民上访领域。

5、行政执法中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问题比较普遍。一方面,政出多门,各部门从不同层面做出规定,标准各异,客观上造成了行政执法者不作为、乱作为或难作为。例如,按规定,道路路政由交通部门管,道路交通违章和治安由公安机关管,但在一些地方这两个部门却冲突不断。近年来,在湖南、山东等地都发生过两个部门大打出手、阻断交通的事件,惊动中央。另一方面,法律、法规往往规定县级以上某某部门负责某方面执法,结果同一系统的各级执法部门纷纷下乡执法,加重了基层负担。与部门利益膨胀遥相呼应的是地方保护主义的盛行。改革开放后,随着权力的下放,地方保护、各自为政演变成一大公害,消耗了大量的执法资源。例如,本来国家对建筑单位已经规定了严格的资质审批条件,但由于建筑业是一块“肥肉”,很多地方又各自立规,外地企业要进入本地市场,必须向本地的主管部门申请进省(市)施工许可证,准入门槛大大抬高。??

6、“乱作为与不作为”导致频繁发生的公共安全事件与生产安全事故。

7、一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不能正确对待权力。?权力是一种责任,不是一种荣耀。可一些公共权力机构的执业者却把自己看成是高高在上的“主子”,而把其所服务的公众看成为自己的“仆人”。他们不愿意放下架子和面子去从事一些在他看来低等级的“小事儿”,他们把相当多的精力与时间放在升迁、逐利、消遣和娱乐上,从而极力寻求自己私利(物质酬劳和精神快感)的最大化。他们把自己手中的权力看成是套现的工具、自利的武器和身份的符号,他们宁愿卡拉OK、桑拿足浴、打牌搓麻,也不愿在“不合理”和“不恰当”的时间里深夜“出勤”,更何况常规性的工作时间也不一定能够“满勤”。在纪律严厉的行政环境下,他们常常寻找“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2016时政热点:应有接受“不作为”锦旗的雅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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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频道为大家整理提供“2016时政热点:应有接受“不作为”锦旗的雅量”。欢迎您阅读!

  2016时政热点:应有接受“不作为”锦旗的雅量

  所谓的“不作为”锦旗实质上是一种带有行为艺术色彩的批评,本质上,仍然是一种权利诉求的表达,是对相关部门的一种倒逼。

  锦旗,一向是意味着笑脸和“好事”的,这次,它却摊上事了。

  据《华商报》报道,近日,四川绵阳三台县百顷镇黄龙村2组村民冯勇军因给三台县百顷镇党委政府、三台县环保局送“不作为”锦旗被刑事拘留,和他一同被抓的还有冯福昌、冯广南等8位黄龙村村民。据冯福昌说,他们多次向镇里、县里反映污染情况,政府部门也多次说整改,但一直没落实。于是,冯勇军等村民准备送给三台县环保局和百顷镇党委政府“不作为”锦旗,表达对村里污染情况的不满。

  送“不作为”锦旗的冯勇军被三台县警方刑拘,此事已引起社会关注,相信当地政府部门会给出一个说法。

  据报道,冯勇军等9人当天先后从村里乘坐公交车或电瓶车赶到三台县城,当他们拿着锦旗走到县城旅游车站附近时,被警察一起抓了。一行人既没有吼叫也没有敲锣,只在警方抓人时敲了锣。这样送“不作为”锦旗,似乎不算太高调。

  这让人想起人们对各种送锦旗的反应。在我们的生活经验里,送锦旗行为屡见不鲜。政府机关、学校、医院、诊所,各种锦旗飘扬,它们几乎都代表着一种无声的褒奖。而高调送锦旗的行为屡见报端:成群结队,敲锣打鼓,甚至雇请威风锣鼓队或秧歌队。然而,这样送锦旗,即使充塞街道,堵塞交通,估计也不会被追究影响公共秩序或扰乱政府办公场所正常工作秩序的责任;相反,有关单位会笑盈盈地接受锦旗。实际上,冯勇军在2007年和2014年都给县里相关部门送过锦旗,不过都是表扬的,所以一点麻烦也没有。唯独这次送的是批评锦旗,然后结果大家都知道了。

  送“不作为”锦旗,绝大多数时候风险颇大。例如,2012年4月向长沙市政府赠送“截访先进单位”锦旗的当地市民浣铁军,被以扰乱政府办公场所正常工作秩序为由行政拘留9天。类似浣铁军这样的遭遇时有所闻。“不作为”之类锦旗,大多缘于某些公职机构或人员未能履行职责,对此不满意的民众送锦旗表达不满。因此,所谓的“不作为”锦旗实质上是一种带有行为艺术色彩的批评,以带有一点黑色幽默的方式来表达,本质上,仍然是一种权利诉求的表达,是对相关部门的一种倒逼。

  既然送“不作为”锦旗本质是一种维权,相关部门应理性对待,对送锦旗行为中表达的合理诉求,应认真对待。当然,当事人的维权本身也要在法律法规内依法进行。

  实际上,并非所有的公职机构都对讽刺性锦旗避之犹恐不及。报载,2011年1月,海南文昌市东郊镇村民向镇政府赠送“村民心中最不作为奖”锦旗,镇政府就接受了这面锦旗并挂在办公室的墙上。镇政府表示,挂锦旗是为了警示提高效率。无论该镇政府的表态是否违心,这样的行为都是值得点赞的。

  民众送讽刺性锦旗,根本目的仍然是希望相关诉求得到有关部门重视,相关问题得到合理解决。公职机构和工作人员应有接受“不作为”锦旗的气量,这也是检验公共权力是否谦抑、能否接受社会监督的一个标志。对于民众反映的不作为问题,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而不能对待表扬性锦旗就接受,对待讽刺性锦旗就黑脸,甚至动用公权力对当事人进行打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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