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遵义医学院招生录取咨询电话栏目,提供与遵义医学院招生录取咨询电话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2013年遵义医学院招生录取咨询电话

遵义医学院招生录取咨询电话
    各位考生:

  您们好,欢迎报考我校!我校2013年招生录取咨询电话:0852-8205801、0852-8204791。欢迎来电咨询。

与遵义医学院招生录取咨询电话相关的高考招生

2013年遵义医学院:招生信访电话

遵义医学院招生电话
   我校2013年招生信访电话为:0852-8609655(录取前后),0852-8609360(录取期间)。

与遵义医学院招生录取咨询电话相关的高考招生

长沙中考招生咨询电话

中考资源 长沙中考招生咨询电话 2014长沙中考招生咨询电话

  为了方便广大考生联系学校,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提供长沙中考招生咨询电话,希望大家喜欢。

  长沙中考招生咨询电话

●湖南师大附中 招生咨询电话:88885855。
●长沙市第一中学 招生咨询电话:82229179。
●长郡中学 招生咨询电话:85287990。
●雅礼中学

辽宁2018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政策咨询电话

高考招生 高考招生咨询电话 辽宁高考招生咨询电话

  高考录取有什么不懂的可以打电话咨询哦,出国留学网准备了辽宁2018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政策咨询电话,供考生们参考,更多资讯请关注本网站更新。

  辽宁2018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政策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24- 86981029  86981043

  工作时间:2018年7月7日至8月10日

  8:30- 11:30  13:30- 17:00

  推荐阅读:

  辽宁2018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山西2018考试招生咨询热线开通

  辽宁省各高校2018高考招生章程汇总

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招生章程2016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xml:namespace>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2015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3653

2018辽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咨询电话

高考录取查询 辽宁高校招生录取咨询电话

  辽宁高考录取工作已经开始,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8辽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咨询电话,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8辽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24- 86981029 86981043

  工作时间:2018年7月7日至8月10日

  8:30- 11:30 13:30- 17:00

  2018年辽宁高考录取时间安排

  2018辽宁高考录取查询系统:http://www.lnzsks.com/

  小编精心为您推荐:

  2018年高考录取时间安排(27省市已公布)

  2018高考分数线

  2018年全国各省高考成绩查询时间及系统

  

2012年遵义医学院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1、简介

  遵义医学院坐落在风光秀丽的革命历史文化名城遵义,前身为大连医学院,创建于1947年,遵照国务院部署,1969年举院南迁,更名为遵义医学院。经过六十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已成为以医学为主,兼有教育学、管理学、文学、理学、工学等门类,包涵19个本科专业的省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代码:10661,学校性质:公办院校,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专科教育,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学校包括两个校区,校本部位于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大连路201号,珠海校区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金海岸碧湾路。

  2、办学规模

  学校现有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14000多人。招生面向贵州、四川、广东、辽宁、重庆等25个省(区)、市。

  3、学科专业

  学校开设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医学美容)、口腔医学、麻醉学、护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药物制剂、制药工程、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法医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医学信息学)、生物工程(生物技术与制药)、社会体育、预防医学、食品质量与安全、英语、英语(英语教育)、商务英语本科专业。

  4、师资队伍与办学条件

  现有教职员工1200多人,其中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424人,讲师等中级职称254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者393余人,学校现有10所附属医院。

  图书馆藏书共计151万余册,2010年被遴选为教育部部级科技查新工作站(医学类),全馆微机管理,检索方便,与全国400多所兄弟院校和科研院所有资料交流。

  5、研究生教育

  学校研究生教育始于1955年,为1981年国家恢复研究生教育后的第一批硕士学位授予资格院校。现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护理学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2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同时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和招收港澳台人士攻读硕士研究生等工作, 2012年招收研究生500余名。目前,我校与省内外18家单位开展博士、硕士联合培养工作。

  二、招生计划

  2012年,学校招生面向贵州、四川、广东、辽宁、重庆等25个省(区)、市。分专业计划见招生目录。

  三、录取规则

  1、我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2、我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降分政策,认可各省(区)市加、降分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3、对于进档考生,实行“专业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满,按其第二、第三……及服从调剂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时,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做退档处理。

  4、对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相关专业特殊要求:

  (1)原则上要求法医学专业,男生身高165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裸眼矫正度数小于400度,年龄小于20岁(根据公安系统相关规定)。

  (2)原则上要求护理...

遵义医学院2018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章程 遵义医学院

  出国留学网为你整理了遵义医学院2018招生章程,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本网站更新。

  遵义医学院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依法治校,实施“阳光招生”,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遵义医学院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遵义医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0661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新蒲校区: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学府西路6号(校本部)

  邮政编码:563000

  珠海校区: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金海岸

  邮政编码:519041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院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九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十条 学校主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遵义医学院党委、行政的领导、监督下进行。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任主任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指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面向全国2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均以各生源地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 2018年,学校推行“大类+专业”招生模式。大类专业包含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翻译、商务英语);药学类(含药物制剂、药学)。其他按原有专业招生执行。

  第十六条 录取批次:提前本科(含体育批次)、一批次本科、专项计划、免费医学定向、二批次本科、少数民族班等。(具体根据各地考试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工作安排实施)。

  第五章 培养模式

  第十七条 按照大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学校实行“宽口径、厚基础、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分二个学习阶段。第一学习阶段为通识教育和专业通识教育,以全校性公共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为主。第二学习阶段为专业教育,以专业课程和素质拓展课程为主。学校在二个学习阶段之间依据专业容量、学生志愿、学业情况和学术特长等条件及相关规定实施专业分流。

  第十八条 按照专业录取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实施培养。

...

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