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请喝酒了就不要开车了,要么就不喝酒。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酒驾警示教育心得体会2022(合集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酒驾警示教育心得体会2022(合集5篇)【篇一】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一句话我相信每个人一定都知道,但每个人并非一定做得到。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买车的人也越来越多,由此引发车祸也接生不断,但造成车祸的主要原因还是醉驾。虽然现在人们越来越重视这个问题,但是有些人还是依然抱着侥幸的心思,就是因为有这种心理,才会让更多“家破人亡”的戏码上演。
能够证实醉驾危害的例子实在太多了,比如最近,著名音乐人xxx被判了刑,拘留半年再加上罚款,这就是因为他不重视这个问题,认为稍微喝一点应该没什么,但当你喝了酒在决定要开车时,你已经犯下了大错。每当我在电视荧幕前看到因为一些人醉驾而导致他们的.亲人痛不欲生时,只能默默地叹息,并不断祈祷不要有下一次,但这种事还是接二连三的发生,使他们的家人不得不绝望。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一定要好好珍惜,上帝给予我们生命,是希望我们能做有意义的事,而不是让我们白白浪费了的。我有时看到一些人因为醉驾而在法庭上忏悔,就会觉得那些很恶心,难到就因一句忏悔的话,就能换回那些无辜的生命吗?难到就因一句“对不起”就能弥补自己曾犯下的滔天大罪吗?难到就因一些赔偿就能抚平那些失去亲人的人的伤痛吗?我想这是不能的。
在这时,我想对所有抱有侥幸心理的人说:“一个人的生命比酒杯更结实吗?如果一个人的生命就在你们不理智的选择下悲惨的死去了,而那个人,就是你们的家人的话,你们还会那么做吗?还会忍不住喝一口小酒吗?还会酒后驾车吗?所以请你们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去面对这一严重的问题,不然就会成为你们的不幸。
最后再叮嘱大家: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酒驾警示教育心得体会2022(合集5篇)【篇二】
醉驾”是“行为犯”而不是“结果犯”。只要你有醉驾的行为就可以定罪,不论你造成了怎样的后果。另外,我们不能等产生重大事故了才来追究刑责,那样的话未免违背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醉驾定刑、定罪的初衷了,毕竟我们制定相关法律不是为了惩处,而是为了规劝和忠告。
酒驾危害甚烈。据了解,全国每年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中,酒后驾驶达30万人次左右,驾驶员死亡档案中也有30%与酒后驾车有关。这一组触目惊心的.数字,为我们敲响了安全警钟,也凸显了酒后驾车的危害程度。“车祸猛于虎”,此言不虚。酒后驾车付出的代价是惨痛的,一旦出事故,就是身体、精神、物质等三方面的打击。
法官用“驾驶距离不远”使xxx免究刑责,显然不妥,有变相纵容、默许酒驾之嫌。诚然,醉驾量刑是要考虑情节,但这个情节应该是酒精超出醉驾标准的多少,有无造成社会危害及程度等,而不是醉驾距离的长短。要是“驾驶距离不远”成为醉驾免究刑责的话,那么此例一开,那今后醉驾超过1000米、2000米算不算,你这个驾驶距离不远到底又是指有多远呢?
只有心存敬畏,才会收敛行为。心理上有所恃,行为上就敢放肆。正因此,当一些人感到交规法条奈何不了他时,开车起来便无所顾忌,即使饮酒也敢上路。所以,要加大对酒后驾驶的查处力度,形成高压管控的态势。一旦发现酒后驾驶,要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让每个驾驶人都不敢碰这高压线。
酒驾有危险,但更危险的是不能很好的“惩前处后”,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