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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酒驾警示教育活动心得体会(合集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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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使是读同一本书,不同的人都会不有不同的心得。心得体会可以把自己当做书中的「主角」来写。每当观看或者阅读后,老师一般都要求我们写心得体会,心得体会能够让人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那么一篇好的心得体会要怎么才能写好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2022酒驾警示教育活动心得体会(合集6篇)”,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2022酒驾警示教育活动心得体会(合集6篇)(篇一)

    在交通运输局的组织下,我们于3月22日参观了x市警示教育基地。警示教育活动是我们党推进反腐倡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证。反腐倡廉关系执政党的命运,是永葆执政党青春常在、充满活力和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市场经济浪潮的荡涤下,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扭曲,放松主观世界观的改造,追求安逸生活,私心膨胀,最后走上犯罪的道路。综观案件,留给我们两点警示:

    1、党员领导干部一旦背离党的宗旨,必将导致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扭曲。面对滚滚而来的市场经济浪潮,失去了本该保持的警惕、冷静、操守,忘记自己本身来自于劳动人民、忘记了党多年的培养教育、更忘记了人民提供衣食住;贪图享受,不甘清贫,崇尚拜金,私欲膨胀,给党和国家利益造成了很大损失,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留下深深的忏悔。

    2、党员领导干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必将在错误道路上越走越远。正确的行使权力,能为人民办实事、谋利益,反之,就会适得其反。那些居功自大、专横跋扈,把权力当作自己谋取私利的资本,趁机捞财,损害党和人民利益,损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到头来自己也必将遭到“身囚”之苦,悔恨终生。从领导干部到囚犯往往是一步之差、一步之遥,然后就是这一念之差,一步之错,让人悔恨终身。我们千万不能用自己的政治生命、青春年华、人生自由和美满的家庭去以身试法,换取身外之物,最后导致身败名裂,害己、害人、害家庭,发这样的教训太深刻了。

    这次警示教育活动,充分体现我们党坚定不移抓反腐倡廉、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决心,使我们每个党员在参加学习活动中,灵魂受到洗涤,思想受到了震撼。作为交通运输局规划基建科科长,更要时刻警钟长鸣,引以为鉴。联系工作实际,我认为要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

    (一)坚定信念,把握方向,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做到“三个自觉”

    一要自觉改造自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世界观方面,要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在人生观方面,要有坚定的人生目标和追求,正确对待“钱、权”,不要自毁人生;在价值观方面,要正确体现人生的社会价值,不要私心、贪心膨胀。二要自觉提醒自己,在权、钱、色方面不伸手,不纵欲,不侥幸,时时把自己置身于监督之中,想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三要自觉充实自己,有正确的追求、健康的心态和实实在在的寄托。善于学习,不让头脑空虚;时时保持平衡的心态,在名誉、职位、报酬、个人利益等方面知足常乐。

    (二)加强学习,充实自己,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主要靠学习。学习是领导干部的一种追求、一种责任、一种能力,是把握方向、驾驭全局、履职尽职的资本。学习革命理论是提高领导干部思想素养和培训领导素质的灵魂和基础。“有关国家书常读,无益身心事莫为”。只有努力学习政治理论知识,思想觉悟、境界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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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醉驾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合集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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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不用去强求别人的想法跟我们一样,先发表自己的意见或感想,然后引用读过的文章来做印证。写心得体会是我们在工作和学习中经常遇到的事情,写心得体会可以记录我们的思想活动。那么一篇好的心得体会要怎么才能写好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酒驾醉驾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合集8篇)”,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酒驾醉驾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合集8篇)【篇一】

    社会的发展,现代化交通的突飞猛进,从繁华都市,到城镇乡间,车水马龙,大小不等,各显功能的机动车辆,渲染着人们美好生活的壮丽画卷!然而,在这繁华与现代,在这壮美与发展的背后,因为交通事故而带给人们,带给家庭,带给发展中的城乡乃至整个社会的损殇,又是那样的令人心颤……

    身为交通人,耳闻目睹的车祸比比皆是,其犹如恶魔一般,无情地吞噬着人们的生命。今天又一次的道路交通安全警示,让我内心许久不能平静,引发了我对安全生产更多的思考。我不知能唤醒多少交通参与者的灵魂,能不能在心底再一次把这血泪警钟敲响。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面对灾祸,人们往往会用这句俗话来宽慰自己。然而对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这就是一句极端不负责任的托词。我们知道每一起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有必然的因果,人、车、路、环境和管理是决定道路交通安全与否的五大因素。从公司近几年安全生产管理的过程来看,围绕安全管理,制度措施的不断完善,宣传教育的不断强化,安全检查以及隐患排查的力度不断加大,为之我们做出了极大的努力,但安全生产绩效却不尽人意。认真的思考,个人之拙见,问题还是在人的因素上。

    首先是安全生产的管理者。自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实施以来,应该说企业的每一位员工与安全生产都紧密的联系在一起,理应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齐抓共管抓好安全生产”的一种氛围。但现实人浮于事的现象仍存在,突出的表现在部分一线的安全生产管理者上。几次对各站点安全工作的检查,发现的问题让人费解,一张督导表好似把工作搞成重填表轻督导,使得安全督导工作效果大打折扣。究其原因,个人认为还是我们老生常谈的责任心。

    在安全生产中,员工的责任心,就是要尽心尽力地把自己岗位的工作做好,对企业的安全负责,对企业的发展负责!有了责任心,再复杂的工作也能将风险降到最低;没有责任心,再简单的工作也会险情重重;责任心强,可以及时发现和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责任心不强,就会对工作漫不经心,有章不循,不负责任,其结果是简单平常的操作也会招致飞来横祸。为什么“领导磨破了嘴皮子,员工耳朵听出了茧子,却仍然出现了事故”?是什么原因?有时我不禁自问:我们在工作中有多少人会思考如何把工作做好,而不是简单的做了完事。

    众所周知,企业的安全工作就像一根链条,哪一环薄弱就会从哪一环断开。俗话说,“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一个小小的失误都可能遭致重大安全事故。安全问题要当作“小题大作”来抓,而我们的安全工作常常处于一种外紧内松、虚紧实松、上紧下松的状态中,个别地方出问题,影响的却是整体。因此,我们应该清醒地意识到,我们在安全生产管理的方方面面都不能再有闪失了,只要稍有闪失,就可能保不住我们经营的成果,进而也就保不住我们员工手中的饭碗。这并不是危言耸听。面对严峻的现实,我们不能再掉以轻心了,特别是我们现场管理者更是责任重大。

    要实现企业的安全,不能仅仅靠制度,更重要的在于每一个人要始终把安全工作作为自己的首要责任,心中始终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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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警示教育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合集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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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人的经历与看法都不相同,面对同一作品,想法当然千差万别,体会心得一般分为学习体会,工作体会,教学体会,读后感,观后感。每一个人在学校的时候都有写心得体会的经历,写心得体会可以记录我们的思想活动。关于好的心得体会要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酒驾警示教育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合集6篇)”,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酒驾警示教育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合集6篇)【篇一】

    中国的酒文化历史悠久、博大精深,很多人喜欢在饭桌上“比酒论英雄”,因此,有许多人把法规不当回事,他们或者存在着侥幸心理,或者自恃驾驶技术好,对“禁酒令”视同儿戏。5月1日“醉驾入刑”新政实施以来,市公安局交巡警部门共查获各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共170起,其中醉酒驾驶118起。

    危险!酒驾出事几率高16倍

    据有关资料显示,机动车驾驶员在没有饮酒的情况下开车,发现前方有危险情况,从视觉感知到踩制动踏板动作之间的反应时间一般为0.75秒。饮酒后,酒精会对人的中枢神经起麻醉抑制作用,这时司机反应能力有所下降,甚至会出现动作失调、手脚失控的状况,往往不能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也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据测算,驾驶员酒后开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将增加16倍左右。

    民警还说,交警所查处的酒后驾驶行为主要集中在酒店、餐馆、娱乐场所集中区周边,红绿灯路口等交通流量大的地方。现在查得严,酒后驾驶行为发生的时间也推后了,以20时至22时这段时间为高发期。

    注意!酒驾摩托车同样违法

    “现在酒后驾驶汽车的少了,但酒驾摩托车的还是比较突出。”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众所周知,摩托车只有两个轮子,稳定性比汽车差。民间俗称开摩托车为“肉包铁”,平时开摩托车就应加倍小心,酒后驾驶摩托车,更危险。在酒驾宣传和整治中,民警发现不少驾驶人对酒后驾驶摩托车不以为然,认为酒驾摩托车并不违法,这种认识显然是错误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酒后驾驶“机动车”所包括的范围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大汽车、小汽车、摩托车同属机动车辆。驾驶人酒后驾驶燃油助力车、摩托车同样会受到刑罚或行政处罚。

    不光如此,醉酒驾驶电动车的,同样要按照相关法律进行处罚。

    另外,在已经查获的各类酒驾违法行为中,参加“喜宴”后酒驾摩托车的占了相当一部分比例。其中,浏河、沙溪等区域发生此类酒后驾驶摩托车的情况较多,抱有侥幸心理的不乏其人。随着“十一”临近,我市将迎来一波办喜事的高峰。届时,喝“喜酒”的应酬会相应增多。民警提示广大市民,参加相关活动,喝酒庆祝一下无可厚非,但是要牢记酒后驾车的危害与教训,自觉调整好庆祝与喝酒、喝酒与驾车的关系,做到酒后不驾车,驾车不饮酒。不要喝完喜酒,又吃“罚酒”。

    扫盲!“酒驾”和“醉驾”的区别

    根据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交管部门对饮酒与醉酒的处罚是有区别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GB19522-2004),为交管部门依法认定酒后驾车这一交通违法行为提供了依据: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行为属于酒后驾车,含量大于(等于)80毫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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