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名称: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条 批准成立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第三条 批准成立时间:2006年2月 教发函[2006]52号
第四条 主管部门: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第五条 办学类型及层次: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专科学校
第六条 学校代码:14009
第七条 办学基本条件: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位于重庆市文化名区——沙坪坝区大学城。学校始创于1948年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野战军第一后方医院卫生学校,经过近70年的办学锤炼,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培养了十余万名优秀的医药卫生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
学校是重庆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中国青少年心理健康、性健康、防艾及慈善教育示范学校、重庆市卫生和计生委卫生人才培训基地、重庆市出国卫生人员培训基地、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类示范专业点、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点。学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药学专业、中药学专业、护理专业、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康复治疗技术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基地,国家卫生职业技能鉴定站,国家执业医师考试实践技能考试站。学校是教育部药学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牵头单位,教育部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牵头单位之一,护理专业课程开发与教学资源库建设骨干单位,教育部、卫生部药物制剂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中药化学实用技术项目负责人单位,是教育部、卫生部“专科临床医学(3+2)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学校,是全国第一家定向培养基层卫生专业直招士官的医药卫生行业学校。
学校先后荣获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先进工会组织、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女职工培训示范学校、全国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先进团队、全国“青爱工程”十大标杆学校等称号,荣获重庆市文明单位、重庆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重庆市模范职工之家、重庆市三八红旗集体、重庆市职业技术教育先进集体、重庆市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先进单位、重庆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重庆市德育特色学校、“重庆市工人先锋号”单位等称号。学校获得全国高职高专药品(药学)类专业建设成果优秀奖、国家“黄炎培优秀理论奖”和重庆市“黄炎培优秀学校奖”。2015年11月,学校高质量通过了教育部第二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学校本部占地面积约713亩,校舍建筑面积约45.7万平方米,资产总额7.3亿,图书馆藏书50多万册,建有主干为千兆的校园网络基础平台和设备先进的电子阅览室。校本部教授、副教授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180余人,“双师”素质教师240余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200余人,其中博士学位38人。有国家级优秀教学科研团队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各1门。拥有全国名老中医学术传承工作室专家、国家卫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校院合作专委会主任委员、国家卫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食品药品教学指导委员会药物制剂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全国优秀教师、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