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银行专业资格栏目精心整理推荐“银行从业2017个人理财重点: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客户”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更多相关讯息,请继续关注本网。
(1)熟知业务: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知识水平,熟知向客户推荐的金融产品的①特性、②收益、③风险、④法律关系、⑤业务处理流程及⑥风险控制框架。
(2)监管规避:银行业从业人员在业务活动中,应当树立依法合规意识,不得向客户明示或暗示诱导客户规避金融、外汇监管规定。
(3)规避:是指为逃避法律、法规中①禁止性、②义务性以及③程序性规定而采取的以合法的形式逃避法定义务、掩盖非法或违规事实的行为。
(4)监管规则的内容和范围:①银行机构设立的条件;②银行业务范围;③业务准入;④经营管理;⑤业务运营;⑥风险控制;⑦资产负债管理。
两个类别、三条必须做到、三个不妥行为请自己学习!
(5)岗位职责: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业务操作指引,遵循银行岗位职责划分和风险隔离的操作规程,确保客户交易的安全,做到:
(一)不打听与自身工作无关的信息;
(二)除非经内部职责调整或经过适当批准,不为其他岗位人员代为履行职责或将本人工作委托他人代为履行;
(三)不得违反内部交易流程及岗位职责管理规定将自己保管的印章、重要凭证、交易密码和钥匙等与自身职责有关的物品或信息交与或告知其他人员。
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是银行日常运营中面临的两种主要风险。
(6)信息保密: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妥善保存客户资料及其交易信息档案。在受雇期间及离职后,均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所在
机构关于客户隐私保护的规定,透露任何客户资料和交易信息。
(7)利益冲突:
正确处理业务开拓与客户利益保护之间的关系原则:
①诚实守信②公平合理③客户利益至上。
处理潜在利益冲突原则:
(一)在存在潜在冲突的情形下,应当向所在机构管理层主动说明利益冲突的情况,以及处理利益冲突的建议;
(二)银行业从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购买其所在机构销售或代理的金融产品,或接受其所在机构提供的服务之时,应当明确区分所在机构利益与个人利益。不得利用本职工作的便利,以明显优于或低于普通金融消费者的条件与其所在机构进行交易。
两个义务、六条不妥行为请自行学习!
(8)内幕交易:
银行业从业人员在业务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①不得将内幕信息以明示或暗示的形式告知法律和所在机构允许范围以外的人员,②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获取个人利益,③也不得基于内幕信息为他人提供理财或投资方面的建议。
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人员所知悉的,尚未公开并可能影响:①金融交易达成;②金融交易价格的重大信息;③经营方针&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④重大投资行为;⑤面临的重大诉讼;⑥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的信息。
五条禁止性规定请自行学习!
(9)了解客户: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履行对客户尽职调查的义务,了解客户账户开立、资金调拨的用途以及账户是否会被第三方控制使用等情况。同时,应当根据风险控制要求,了解客户的财务状况、业务状况、业务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