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长春东方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2016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长春东方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学校性质:民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学校办学地址:1、吉林省长春市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区一合大街大学城;2、吉林省长春市长春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学路2067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我校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高职毕业生,由长春东方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七条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专业:
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助产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眼视光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中医康复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社区康复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医学营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药品生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药品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八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九条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条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一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