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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2020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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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一、院校基本情况

  学校名称: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603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雨花区圭白路16号办学层次:高职大专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由长沙市人民政府举办,湖南省教育厅负责业务指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现已有60余年的办学历史。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学院确立了“立足长沙,服务‘三湘'(湘菜、湘商、湘旅)”的办学定位。目前全日制在校学生愈9000人,教职工523人,其中专任教师477人。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人数达141人,博士与硕士研究生316人,省级及以上学科、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22人。学校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和“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近年来,学校重点建设了以餐饮管理专业为核心的六大专业群,形成“湘菜特色、高端会务、智慧旅游、品牌会展”四大职业教育高端办学形态,以“餐饮管理、旅游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为组合的专业群入选国家“双高”计划建设专业群;学校通过加强培训、狠抓职业能力培养、鼓励下企业锻炼、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手段打造“双师”队伍,学校师资水平明显提升,涌现了湖南百优工匠、中国烹饪大师、湘菜大师、长沙市技能大师、长沙市百优工匠等一批高水平高技能教师。

  二、录取规则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

  2.专业录取按“分数清”原则。不设置志愿分数级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3.对于第一志愿进档考生,不设定专业投档级差;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尽量调剂到同学科相近专业。

  4.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第二志愿,依此类推。

  5.报考空中乘务、高速铁路乘务等相关专业的考生的身体要求,除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外,应符合专业的相关要求。

  三、其它

  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学校建立了国家资助、学校奖助、社会捐助、学生自助“四位一体”的发展型资助体系。学生可通过国家奖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途径资助完成学业。据“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就业中心”统计,历年我校学生就业率一直稳居省内同类高校前茅。学校连续十年获得“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一把手'工程”督察的优秀单位,现已建成了以长沙为中心,辐射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十多个省、市的就业网络并逐步开拓海外就业市场。学校就业创业工作的口号是:未就业,找我们;想创业,我帮你;助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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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5年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是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国家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优秀学校,中央财政支持的高等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评估先进高校,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

第三条 国标代码:12603;湖南省招生代码:4714。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业务主管部门为湖南省教育厅,行政主管部门为长沙市人民政府。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第六条 本章程仅适用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部门规定,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处是学院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院招生日常事务,主要工作职责有: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和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决议;制定本院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负责录取工作,并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遗留问题。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八条 按照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各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九条 参加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职高、技校、中职对口升学考生。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一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定》和省教育厅颁布的《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在湖南省录取的高职生在高职批次进行;省外的考生录取工作,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及办法进行。

第十三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线上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线上考生。录取工作按有关规定按比例投档。

第十四条 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无其它加试要求;所有招生专业男女比例不限;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规定执行,特殊专业对考生的身体要求按当年的《招生简章》执行。空中乘务专业身高要求为:女生:160—175cm ;男生:173—185 cm。

第十五条 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

与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方案

招生简章 单独招生方案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出国留学网整理了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方案,希望能给考生们帮助,更多资讯请关注本网站更新。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方案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文件精神,我校2018年继续在湖南省内举办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为确保单招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认真做好单独招生相关工作,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为指导思想,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在全社会营造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氛围,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本着“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为学校选拔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

  二、组织机构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制定单独招生工作方案,确定招生专业及计划、考试方案、录取原则,指导、组织并监督各项工作的开展。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招生就业处牵头协调联系,下设综合协调、宣传、命题、考务、录取、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和纪检监察等八个工作组。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院系

招生专业

2016年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6年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是湖南省卓越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单位,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国家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优秀学校,中央财政支持的高等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评估先进高校,湖南省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督查优秀单位。

  第三条 国标代码:12603;湖南省招生代码:4714。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业务主管部门为湖南省教育厅,行政主管部门为长沙市人民政府。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第六条 本章程仅适用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部门规定,成立由校长为主任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处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院招生日常事务,主要工作职责有: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和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决议;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负责录取工作,并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遗留问题。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八条 按照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各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九条 参加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职高、技校、中职对口升学考生。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一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定》和省教育厅颁布的《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湖南省录取的高职生在高职批次进行;省外的考生录取工作,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及办法进行。

  第十三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线上考生。录取工作按有关规定按比例投档。

  第十四条 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无其它加试要求;所有招生专业男女比例不限;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规定执行,特殊专业对考生的身体要求...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2022招生简章

  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志愿填报已经开始了,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收集并整理出了“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国家高考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是由长沙市人民政府主办、湖南省教育厅指导业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现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学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为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位于长沙市雨花区长沙职教基地,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圭白路16号。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603,湖南省招生代码:4714,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代码以当地教育部门公布的代码为准。

  第五条 根据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已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结)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部门规定,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主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校党委委员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院长和书记为成员。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就业与招生工作处。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湖南省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有关招生政策,研究审定定学校招生章程和具体工作方案,领导和组织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校招生日常事务,主要工作职责有:执行教育部、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和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决议;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牵头组织学校招生宣传、咨询和录取工作,开展招生工作的改革研究,提升招生工作的管理质量。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纪委书记任组长,纪检监察室主任任副组长,纪委委员为组员。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制度和工作方案的贯彻执行,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维护学校和考生的权益。学校纪检监察室电话向社会公布,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的共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计划编制的相关规定,根据学校办学实际及社会经济发展,统筹考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实际情况、就业市场需求等因素,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十条 分省分专业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按要求及时报送到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

2022年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高考招生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是湖南省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基地、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基地。现有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与管理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长沙职业技术学院,英文名称为“Changsha Vocational & Technical College ”。

  第三条 学校国标代码:13036;院校代码:4706。

  第四条 办学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开发区谷苑路522号(雷锋主校区)。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业务主管部门为湖南省教育厅,行政主管部门为长沙市人民政府。

  第六条 办学层次:大专(高职),学制三年。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部门规定,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主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校党委委员任副组长,相关处室部负责人、二级学院院长和书记为成员。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招生就业工作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招生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工作方案和招生简章,领导和组织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校招生日常事务,主要工作职责有: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和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决议;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牵头组织学校招生宣传、咨询和录取工作,开展招生工作的改革研究,提升招生工作的管理质量。

  第九条 学校成立招生监督小组,纪委书记任组长,纪检监察室主任任副组长,纪委委员为组员。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制度和工作方案的贯彻执行,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维护学校和考生的权益。将学校纪检监察室电话向社会公布,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的共同监督。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731-88540468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十条 招生条件按照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各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一条 报考条件为凡取得2022年高考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学习成绩优良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颁布的《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四...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 单独招生计划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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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计划

院系

招生专业

单招计划

2013年湖南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临近高考,童鞋们都在紧锣密鼓中准备着最后的冲刺,,为方便考生及家长查询高考成绩、高考志愿填报、高考分数线、高考资讯、各高校信息等等相关信息,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编辑特别搜集整理了大量相关信息供您参考,请收藏我们的网站,我们会不断更新,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
 

  2013年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了保证本院依法自主办学,促进学院可持续发展,规范学院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英文为:Changsha Electric Power Technical College;湖南省院校招生代码:4768;学院国标代码:13938;学院地址:长沙星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盼盼路(泉塘)。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四条 办学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促发展,以特色铸品牌,立足市场设专业、立足岗位定课程、立足素能抓教学、立足就业促发展,优化理论教学,强化实践教学,内化素质教育;培养电力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一线需要的“讲诚信、重严谨、强责任”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为服务电力行业、服务湖南“四化两型”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五条 办学理念: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促发展,以特色铸品牌。

  第六条 招生专业、学制和计划:所设专业为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供用电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火电厂集控运行、热能动力设备与应用、热工检测及控制技术、工程造价(电力工程方向)、会计电算化(湖南省生源)、会计电算化(电力企业方向、湖南省外生源)等十个专业。学制均为三年。我院 2013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其他要求将分别由各省级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招生对象:学院2013年面向湖南、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等二十三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收符合以上省(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规定的报考条件,参加高考的上线考生。其中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专业只招理科,其余专业文理兼招;“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专业限招男生;其余专业男女不限。

  第八条 录取规则:学院今年全部实行网上录取,按照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录取原则。

  第九条 收费标准:学院严格按省教育厅、财政厅和物价局核定的专业学费标准执行。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式服务,收费标准为800-1200元/人•年。

  第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统一安排体检复查。复查合格者可取得学籍;复查发现患有学院或专业不予录取的疾病者,给予退学;发现在高考及体检中舞弊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学籍,予以退学。

  第十一条 学生发证:学生毕业后发给大专毕业证书。经技能鉴定合格后,发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定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 就业指导:毕业生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就业原则,学院推荐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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