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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05月06日《2010年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由出国留学网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0年招生章程

一、            院校概况

1、学校全称: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专科

4、办学性质:公办

5、高校代码:14271

6、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7、学习形式:全日制

8、办学地点: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上城街59号。邮编:045200

二、            录取原则及规则:

第一条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机制。

第三条                  设立由校领导、纪检处、招就处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体类分类录取。

第五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六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高考分数高低和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第七条                  在录取专业时,英语教育专业考生不再进行口语测试。艺术类考生参加由省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文化课达线后,由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八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招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如果生源仍不足,经省招生委员会同意,可适当降分录取。

第九条                  在高考分数相同条件下,优先照顾品学兼优和有文体特长的考生。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时以实际考分为准,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加分的考生。

第十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按有关规定要统一体检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对在高考报名体检时弄虚作假者按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第十一条          学生毕业时考核成绩合格,颁发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

三、            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

与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相关的考研招生简章

2011年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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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1年招生章程
一、            院校概况
1、学校全称: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专科
4、办学性质:公办
5、高校代码:14271
6、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7、学习形式:全日制
8、办学地点: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邮编:045200
二、            录取原则及规则:
第一条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机制。
第三条                  设立由校领导、纪检处、招就处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体类分类录取。
第五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六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高考分数高低和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第七条                  在录取专业时,英语教育专业考生不再进行口语测试。艺术类考生参加由省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文化课达线后,由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八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招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如果生源仍不足,经省招生委员会同意,可适当降分录取。
第九条                  在高考分数相同条件下,优先照顾品学兼优和有文体特长的考生。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时以实际考分为准,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加分的考生。
第十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按有关规定要统一体检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对在高考报名体检时弄虚作假者按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第十一条          学生毕业时考核成绩合格,颁发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
三、            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费标准执行。

与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相关的考研招生简章

2012年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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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招生章程

一、 院校概况

1、学校全称: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专科

4、办学性质:公办

5、高校代码:14271

6、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7、学习形式:全日制

8、办学地点: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邮编:045200

二、 录取原则及规则:

第一条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机制。

第三条 设立由校领导、纪检处、招就处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

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体类分类录取。

第五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六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高

考分数高低和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第七条 在录取专业时,英语教育专业考生不再进行口语测试。艺术类考生参加由省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文化课达线

后, 由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八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招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如果生源仍不足,经省招生委员会同意,可适当

降分录取。

第九条 在高考分数相同条件下,优先照顾品学兼优和有文体特长的考生。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

录取时以实际考分为准,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加分的考生。

第十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按有关规定要统一体检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对在高考报名体检时弄虚作假者按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第十一条 学生毕业时考核成绩合格,颁发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

三、 招生专业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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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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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招生章程

一、 院校概况

1、学校全称: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专科

4、办学性质:公办

5、学校代码:14271

6、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7、学习形式:全日制

8、办学地点: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邮编:045200

二、 录取原则及规则:

第一条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机制。

第三条 设立由校领导、纪检处、招就处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体类分类录取。

第五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六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高考分数高低和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第七条 在录取专业时,英语教育专业考生不再进行口语测试。艺术类考生参加由省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文化课达线后,由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八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招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如果生源仍不足,经省招生委员会同意,可适当降分录取。

第九条 在高考分数相同条件下,优先照顾品学兼优和有文体特长的考生。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时以实际考分为准,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加分的考生。

第十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按有关规定要统一体检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对在高考报名体检时弄虚作假者按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与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相关的考研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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