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发展背景下,职业资格不能成为就业创业的门槛。以下是出国留学网小编整理的为什么要取消职业资格制度,欢迎参考,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出国留学网查看。
1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去年以来已取消149项职业资格的基础上,再取消网络广告经纪人、注册电子贸易师、全国外贸业务员、港口装卸工等62项职业资格,旨在通过改革释放创业创新活力。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汤涛认为,职业资格制度自建立以来,在推动人们学习技术、钻研业务、提高技能方面都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尤其是准入类职业资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设置,在保障人民生命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
但是经过多年的发展,职业资格制度存在三大突出问题:第一是太多太重,职业资格制度实行以后,由于缺少一个大的框架设计,使得很多地方和行业协会设置了不少职业资格,而且重复量很大;第二是有些组织、协会、学会在实施职业资格制度的过程中,监督管理上做得不够好,职业资格考试和培训分离、鉴定和培训分离做得还不够;第三是有些职业资格是水平评价类的,但是有的地方把它作为准入类的。一大批职业资格认定已经不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要求。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发展背景下,职业资格不能成为就业创业的门槛。”汤涛表示,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是简政放权的一个重要内容。在职业资格管理上也要把该放的彻底放开,该减的彻底减掉,同时把该清理的彻底清除好,不留尾巴、不留死角、不搞变通。要针对现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转型升级的新形势,进一步把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做得更好。
下一步要抓紧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管理长效机制,向社会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一方面,在目录之外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另一方面,通过建立科学的国家职业资格体系,促进各类人才脱颖而出,提升更多产业、岗位的劳动和工作品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让广大劳动者更好施展创业创新才能。
职业资格准入如何监管
有许可,必有监管。近年来,国家连续取消了数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以及不太符合行政许可要求的准入类职业资格,并要求加强对准入类职业资格的监管,杜绝“重许可轻监管”等现象。当前,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已被废止的情况下,对准入类职业(工种)持证上岗行为应如何进行监管呢?其实,即使是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还有效时,一些特殊工种的职业资格准入都是依据专门的法律、法规设置的,这些法律、法规也规定了具体的监管条款,一般均由政府主管行政部门对违反职业资格准入、没有持证上岗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所以,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废止后,不会影响对特殊工种持证上岗行为的监管工作,也不会对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产生不利影响。如果发现实行职业资格准入的职业(工种)存在未持证上岗的情况,可以先查查对这个职业(工种)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是由什么法律、法规规定的,然后再看看对这部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进行监督检查的责任部门是哪个政府部门,最后就可以向这个部门举报反映未持证上岗的违法行为了。为加深理解,特举一个例子进行说明并作为本文结尾。
职业资格的分类
(一)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确定了实行就业准入的87个职业目录。分别是:车工、铣工、磨工、镗工、组合机床操作工、加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