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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青年报社2017年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号)和《关于转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汕人社﹝2013﹞84号)等的要求,汕头经济特区报社所属事业单位特区青年报社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名。现公告如下:
一、 单位简介
特区青年报社系汕头经济特区报社所属正科级财政核补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特区青年报》(国内统一刊号:CN44-0063)的新闻采编、出版、发行等工作。《特区青年报》以“立足特区,面向全国,引导青年,服务大众”为办报宗旨,是中国五大特区中唯一一份公开发行全国的青年报,是粤东地区重要的青少年教育阵地和汕头特区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和载体。
二、招聘对象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特区青年报社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2014、2015、2016年经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7月31日(星期一)至8月2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