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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青海公务员招录体检公告

2013青海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招录公告

  关于2013年新增政法专项编制(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公开考录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公务员进行体检的通知

  青海省2013年新增政法专项编制公开考录公务员面试人员的总成绩已在青海省人事考试网上公示,现公示期已结束进入体检、政审阶段。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研究,定于近期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13年12月22日、23日。

  二、参加体检人员

  报考2013年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新增政法专项编制公开考录人民警察职位,进入体检的考生(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集合地点

  进入体检的考生请于2013年12月22日、23日上午7:30在西宁市共和南路青海省公交公司院内集合(儿童医院斜对面)。

  四、注意事项

  (一)体检前两天请注意休息,饮食清淡,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空腹进行采血、B超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二)考生应在《体检表》(体检表集合时发)上如实填写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怀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

  (三)参加体检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考生请到报考地人事部门开具证明,身份证丢失的考生请到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体检费400元,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过期不到者,视作自动放弃。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

  (四)因无停车场地,请勿带车。

  附件:一、2013年12月22日体检人员名单 (点此链接)

  二、2013年12月23日体检人员名单 (点此链接)

  青海省公安厅政治部

  201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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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青海公务员体检公告相关的公务员考试

青海果洛2016年公务员考试体检公告

青海公务员体检通知 青海公务员体检名单 公务员体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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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洛州2016年公开考录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公务员体检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青海省2016年公开考录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公务员公告》,经研究决定,对报考果洛州2016年公开考录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公务员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考生进行体检,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报考果洛州2016年公开考录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公务员已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考生(具体名单附后)。

  二、体检时间、地点

  进入体检的考生请于2016年8月4、5日上午8:30持准考证、身份证、本人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背面注明姓名、准考证号)和体检费300元(由体检医院统一收取),在果洛州人民医院集合,凡未按时到达者一律视为自愿放弃。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四、体检须知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统一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12小时禁止进食饮水。待采血、留尿、B超检查结束后方可进餐、进水。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

  6、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相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联系电话: 0975-8382410

  附件:

  1、果洛州2016年公开考录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公务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4日)

  2、果洛州2016年公开考录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公务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5日)

  果洛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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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青海公务员体检公告相关的公务员体检

青海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

公务员体检 公务员考试
  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卫生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建立以来,录用主管机关会同卫生行政部门普遍制定下发了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和标准,这些办法和标准对选拔高素质的公务员发挥了重要作用。人事部、卫生部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机关工作的需要,坚持尊重科学的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并广泛听取医学专家、法律专家、从事录用工作人员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制定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现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在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体检时,参照执行。

  公务员录用体检要在录用主管机关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医院要切实负起责任,选拔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医务人员从事体检工作。主检医师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负责体检的医务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执行体检标准。主检医生要根据体检情况作出体检结论。体检医院要加盖公章。

  在体检中遇到疑难问题时,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和承担体检工作的医院要妥善处理。对于难以确诊的疾病,医院可组织专家做进一步的检查。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录用主管机关和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体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用人单位和体检医院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体检工作,并对考生的体检结果保密。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的体检项目和标准,由录用主管机关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另行规定或批准。

  附:公务员录用体检表

  人事部 卫生部

  二OO五年一月十七日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

2013湖北公务员体检公告

湖北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体检
  根据《湖北省2013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现将湖北省2013年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二、体检的组织。报考省公安厅机关和江汉油田公安局职位考生的体检由省公安厅组织;报考各地公安机关职位考生的体检由考生报考单位所在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共同组织。

  三、报考省公安厅机关和江汉油田公安局职位考生体检的有关事项

  1 、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体检于 2013 年7月18日在武汉集中进行,参加体检的考生(名单见附件1)于 体检当天上午7:30在省公安厅西院(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付家坡一路33号)大门口集合(体检期间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考生视为弃权)。

  2 、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须携带 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复印 件。

  (2)体检前2至3天须注意饮食,不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吃对肝、肾功能有副作用的药物。

  (3)体检前1日晚上8时后避免进食和剧烈运动,应保持充足睡眠。

  (4)体检 当日早晨应禁食、禁水, 空腹进行抽血化验和腹部B超检查。

  (5)体检时须如实向医生提供自己的既往病史,并按体检表中所列项目完全检查,不要遗漏,以免影响最终的体检结果。

  (6)体检时着装宽松,不宜穿戴有金属线的衣服、连裤袜及长筒靴。

  (7)省公安厅机关2005001001、2005001002职位和江汉油田公安局2005001006、2005001007、2005001008职位属普通民警职位,视力检测标准为:单 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省公安厅机关2005001003、2005001004、2005001005职位属专业技术民警职位,视力检测标准为: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8)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请人代检者,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9)体检后需复检的考生,由省公安厅政治部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复检的有关要求与体检相同。

  (10)体检和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弃权出现职位空额的, 在该职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 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体检另行通知,请相关人员保持通信畅通。

  四、报考各地公安机关职位考生体检的有关事项

  报考各地公安机关职位考生的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注意事项由各相关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在指定的网站发布公告确定,请考生留意。各市、州、直管市、神 农架林区发布公告的具体网址和咨询电话见附件2。

  省公安厅政治部咨询电话:027-67122116。

  附:

2014蚌埠公务员体检公告

2014蚌埠公务员体检 2014蚌埠公务员体检通知书
2014蚌埠公务员体检公告

  2014蚌埠公务员体检公告,由公务员考试资讯中心公务员体检栏目为您提供,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点击查看:2014年蚌埠市公务员体检名单

2016年青海海北州公务员考试体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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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北州2016年公开考录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公务员体检通知

  各位考生:

  海北州2016年公开考录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公务员体检时间定于2016年7月28日(星期四)上午体检,7月27日(星期三)到海北州人事考试中心提前报到,并带身份证、准考证、体检费330元和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2张按时参加体检,逾期不候,视作自动放弃。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统一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空腹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体检当日不能佩戴隐形眼镜,着宽松装;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相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联系电话: 0970-8645669

  海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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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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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青海玉树州公务员考试体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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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树州2016年公开考录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公务员体检通知

  各位考生:

  现将玉树州2016年公开考录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公务员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报考玉树州职位进入体检的考生,具体人员名单见附表。

  二、时间安排

  体检时间为2016年7月29日(星期五)。考生于当天早上8:00前带准考证、身份证、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1张到玉树州人民医院集合。体检费用为400元,由玉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科统一代收。

  三、体检须知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考生一定注意以下事项:

  1、统一到玉树州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12小时禁止进食饮水。采血、留尿、B超检查结束后可食用一些食品。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其体检按照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文件执行。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受检者的录用。

  7、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8、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相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附件:体检人员名单

  玉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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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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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青海公务员体检时间发布

青海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体检
  7月9日,记者从省公务员局获悉,我省2013年公开考录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公务员工作,经笔试、资格审查、体能测试、藏(蒙)语测试,已进入面试阶段。

  面试工作分两批进行,第一批面试时间为7月12日至7月15日,面试人员为报考省直机关(含省直垂管单位)、西宁市、海东地区职位进入面试的考生;第二批面试时间拟定于7月19日至7月22日,面试人员为报考六个自治州职位进入面试的考生。第二批考生的具体面试时间于面试前5至7天公布,请考生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

  考生面试地点为青海省税务干部学校(西宁市八一东路37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省直各招录单位和西宁市、海东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面试当天早7时整,将考生准时带到面试地点,与省公务员局交接。参加面试的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不得携带任何通信工具。

  目前,省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已公示了第一批面试人员名单,考生需认真核对报考职位的面试时间。面试前,报考省直机关(含省直垂管单位)的考生,请到原资格复审单位联系确认;报考西宁市、海东地区职位的考生,分别到西宁市、海东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确认,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视为自愿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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