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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青海大学昆仑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青海大学昆仑学院招生简章

  青海大学昆仑学院是一所民办本科院校,致力于培养社会需要的应用型高技能人才。有环境科学等诸多优秀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青海大学昆仑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青海大学昆仑学院招生简章

  为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考试工作相关文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学院名称:青海大学昆仑学院

  国标代码:13674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学院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宁张路175号(邮政编码:810016)

  学院网址:http://klc.qhu.edu.cn

  二、招生计划

  1.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招计划。

  2.学院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招生的专业和计划数以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3.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三、录取规则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和招生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统一组织下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录取原则。

  1.各专业录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2.学院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照顾、加分和降分等的政策规定。对于加分和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标准分数同等对待。

  3.在考生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参照分数线时,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调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调阅考生电子档案。

  4.录取时分批次、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5.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若首轮投档后计划未完成,接收征集志愿投档考生。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录取第二、第三、……及征集志愿投档考生。

  6.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招生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外,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和我院选考科目的成绩总和为准录取。同等条件下,我院选考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在我院选考科目上线考生不足时,可以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

  7.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仍不能满足者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依次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调剂者,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8.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也可登录学院网站查询相关录取信息。

  四、招生录取相关要求

  1.学院各专业招生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

  2.学院公共...

与青海大学昆仑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高考资讯

2017青海大学昆仑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章程 青海大学昆仑学院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7青海大学昆仑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青海大学昆仑学院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结合青海大学昆仑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名称:青海大学昆仑学院(国标代码:13674)

  二、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

  三、办学类型:省属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五、学院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宁张路175号(邮政编码:810016)

  六、招生计划及有关说明:

  (一)招生计划

  我院的招生计划经青海省教育主管部门上报,由教育部统一下达,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二)有关说明

  1、计划调整原则:根据生源情况,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调整。

  2、各专业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3、我院外语课程教学语种为英语。

  4、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录取规则:

  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选拔新生。

  1、各专业录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各专业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2、各专业对相关科目无要求且不加试。

  3、我院承认考生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各项优惠、照顾、加分或降分政策。

  4、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和专业级差。

  5、我院在专业录取时,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无专业级差。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决定其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时将综合考虑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会考成绩、思想政治品德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

  6、进档考生所填报专业录取满额且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可在未录取满额的其他专业中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予以退档处理。

  八、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收费严格按照青海省发改委核定的标准执行,2017年各招生专业每生每学年12000元。

  2、住宿费标准: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收费严格按照青海省发改委审批的标准执行,每生每学年1000元。

  九、颁发文凭和授予学位: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青海大学昆仑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青海大学昆仑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奖、助、贷措施及其他:

  (一)奖学金

  1、根据《青海省普通本科高校、高...

与青海大学昆仑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青海大学昆仑学院招生章程2016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青海大学昆仑学院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青海大学昆仑学院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青海大学昆仑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结合青海大学昆仑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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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名称:青海大学昆仑学院(国标代码:13674)

二、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

三、办学类型:省属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青海大学昆仑学院2017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简章 青海大学昆仑学院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青海大学昆仑学院2017招生章程,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青海大学昆仑学院2017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结合青海大学昆仑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名称:青海大学昆仑学院(国标代码:13674)

  二、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

  三、办学类型:省属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五、学院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宁张路175号(邮政编码:810016)

  六、招生计划及有关说明:

  (一)招生计划

  我院的招生计划经青海省教育主管部门上报,由教育部统一下达,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二)有关说明

  1、计划调整原则:根据生源情况,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调整。

  2、各专业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3、我院外语课程教学语种为英语。

  4、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录取规则:

  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选拔新生。

  1、各专业录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各专业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2、各专业对相关科目无要求且不加试。

  3、我院承认考生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各项优惠、照顾、加分或降分政策。

  4、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和专业级差。

  5、我院在专业录取时,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无专业级差。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决定其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时将综合考虑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会考成绩、思想政治品德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

  6、进档考生所填报专业录取满额且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可在未录取满额的其他专业中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予以退档处理。

  八、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收费严格按照青海省发改委核定的标准执行,2017年各招生专业每生每学年12000元。

  2、住宿费标准: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收费严格按照青海省发改委审批的标准执行,每生每学年1000元。

  九、颁发文凭和授予学位: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青海大学昆仑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青海大学昆仑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奖、助、贷措施及其他:

  (一)奖学金

  1、根据《青海省普通本科高校、高...

2015年青海大学昆仑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2015年招生章程

  2015年青海大学昆仑学院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结合青海大学昆仑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名称:青海大学昆仑学院(国标代码:13674)

  二、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

  三、办学类型:省属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五、学院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宁张路175号(邮政编码:810016)

  六、招生计划及有关说明:

  (一)招生计划

  青海大学昆仑学院的招生计划经青海省教育主管部门上报,由教育部统一下达,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二)有关说明

  1、计划调整原则:根据生源情况,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调整。

  2、各专业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3、青海大学昆仑学院外语课程教学语种为英语。

  4、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录取规则:

  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选拔新生。

  1、各专业录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各专业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2、各专业对相关科目无要求且不加试。

  3、青海大学昆仑学院承认考生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各项优惠、照顾、加分或降分政策。

  4、青海大学昆仑学院在专业录取时,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无专业级差。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决定其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时将综合考虑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会考成绩、思想政治品德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

  5、青海大学昆仑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和专业级差。

  6、进档考生所填报专业录取满额且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可在未录取满额的其他专业中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予以退档处理。

  八、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收费严格按照青海省发改委核定的标准(青发改函[2004]112号)执行,各专业每生每学年9800元。

  2、住宿费标准: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收费严格按照青海省发改委审批的标准执行,每生每学年1000元。

  九、颁发文凭和授予学位: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青海大学昆仑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

青海大学昆仑学院教务网:

青海大学昆仑学院 大学教务管理系统
   青海大学昆仑学院简介

  青海大学始建于1958年,位于夏都西宁市北郊,是省属的一所以工、农、医、管四大学科为主干,其他学科协调发展的地方综合性大学。1999年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省内重点建设的大学,2000年被国家确定为重点支援的西部地区高校之一,2001年国家教育部指定清华大学对口支援青海大学,2004年成为青海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教育部共同建设的大学,为青海省首个博士学位授权单位,2007年获得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校园占地2873亩,固定资产总值6.64亿元,校舍建筑面积39.5万平方米,现有各类在校生2万余人,教职员工3905人,其中正高职称221人,副高职称744人。现设有61个本科专业,2个博士点,23个硕士点,有14个省级重点学科,14个重点实验室和5个国家级实验研究中心。

  昆仑学院是经教育部确认,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生的高等院校的独立学院。自建院以来,秉承青海大学的办学传统和先进的教育理念,依托青海大学深厚的文化底蕴,共享青海大学优质的教育教学资源,独立组织教学。学院积极顺应高等教育发展形势,不断研究学生特点,探索教育教学管理新路子,逐步形成了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的特色和品牌。学院占地220余亩,建筑面积45361平方米、教育仪器设备总值1629万余元。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本科。目前设有理、工、经管等学科12个专业,在校学生1500多人,专业教师200余名,学校图书馆藏书7万余册。

  青海大学昆仑大学教务管理系统 (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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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青海大学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青海大学招生简章

  青海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公办院校,有动物医学等省级重点学科,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青海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青海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及教育部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公正,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青海大学是一所以工、农、医、管四大学科为主,其他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是清华大学等知名高校对口支援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全国14所“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工程入选高校、国家首批百所创新示范校、教育部与青海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再次入选新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学校。学校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个,并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国家级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等一大批国家级科研教学平台。上级主管部门:青海省教育厅。学校代码:10743。学校主校区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宁大路251号。

  第三条 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所有环节和学分,达到毕业要求,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青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青海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按照学校党委的要求,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含各类专项计划、专升本、省内专项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工作)。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条 招生工作过程中不设置奖金或者予以任何承诺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学校成立招生监督工作办公室,设在学校巡察办,负责监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工作,维护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在招生工作中受理的信访举报交由校纪委负责受理。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根据青海省教育厅核定下达的招生计划,并结合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学校2022年本科招生预留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用于平行志愿投档范围内合格生源的调剂录取。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审核公布的为准。预留计划的使用按照《青海大学本科招生预留计划使用办法》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

  第九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类型,若首轮投档后计划未完成,接收征集志愿投档考生。

  第十条 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类型,...

【2013招生简章】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在青海招生简章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13年在青海招生章程

  1.学校全称: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2.院校代码:12869

  3.校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二号大街

  4.办学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5.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

  6.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高职)

  7.招生专业与计划:

  具体分专业计划以青海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公布、下达的为准。

  8.外语语种要求:

  所招专业的外语教学全部使用英语。

  9.报考条件:

  所招专业的报考条件均按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要求执行。

  10.录取规则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委监督”的录取体制。学院依据学生高考成绩、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录取具体方式

  (1)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11.收费标准:

  经浙江省物价局核准,我院学生每学年收学费6000元;住宿费:学生公寓

  4人一间,每人每学年1200元。

  12.学生管理特色、学生待遇与就业:

  学生入学注册后统一着制式服装,全部在学院住宿,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按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贷款、特困生补助,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毕业生按照“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院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落实就业。

  13.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14.学历证书种类:专科(高职)

  15.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571-86878161

  (2)传真:0571-86836631

  (3)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二号大街

  (4)邮政编码:310018

  (5)E-mail地址:zs@zjjy.com.cn

  (6)学校网址:http://www.zjjy.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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