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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专业考点知识:项目所得减免税

项目所得减免税 财政税收专业考点知识 中级经济师备考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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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专业考点知识:项目所得减免税

  项目所得减免税

  1.关于扶持农、林、牧、渔项目的税收优惠

  免税、减半征税

  减半征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2.关于鼓励基础设施投资的税收优惠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实行“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

  3.关于支持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的税收优惠

  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实行“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

  4.关于技术转让所得的税收优惠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5.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6.企业投资者持有2016-2018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7.对香港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通(2014.11.17起)、深港通(2016.12.5起),投资上交所、深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8.从2014年11月17日起,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FII)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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