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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黑龙江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黑龙江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 黑龙江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黑龙江的考生注意了,黑龙江人事考试网发布了2022年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的通知,考生即日起可查询考试成绩,下面是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准备的“2022年黑龙江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可供各位考生参考。

2022年黑龙江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成绩查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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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查询方式:

即日起2022年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成绩开始查询。查询方式如下:

方式一:登陆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站(www.txks.org.cn),进入报名系统输入注册账号和密码查询成绩;

方式二:登陆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站(www.txks.org.cn),点击成绩查询入口输入“姓名”、“准考证号”(或“证件号码”)查询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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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浙江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公示

浙江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 浙江通信专业技术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公示

  浙江的考生注意了,2022年度的浙江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已经顺利结束了,浙江人事考试网也发布了考试合格人员的名单,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22年浙江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公示”,可供各位考生参考。

2022年浙江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公示

  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根据《关于做好 2022 年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 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22〕26号)文件规定,现将2022年度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2年12月6日至2022年12月19日止)。

  如有报考资格异议请联系:0571-88925843

2022年度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浙江考区合格人员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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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院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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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黑龙江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相关的考试信息

2022年江苏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暂停

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 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暂停

江苏的考生注意了,因为江苏形势严峻,江苏省通信管理局网站决定取消此次考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江苏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暂停”,可供各位考生参考。更多考试相关信息请各位考生继续关注本网站。

2022年江苏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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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江苏省疫情多点散发,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巩固我省疫情防控工作成果,切实保证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决定暂停原定于2022年10月29日举办的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江苏考区)。

请考生密切关注江苏省通信管理局网站(https://jsca.miit.gov.cn/)、江苏省信息通信人才建设管理服务网(www.itr.gov.cn)、江苏省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微信公众号,了解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有关信息或致电政策咨询电话(025-83430344,83342789)。

江苏省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22年10月25日

本篇文章来源于江苏省通信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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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黑龙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黑龙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防疫安全须知

  黑龙江的考生注意了,黑龙江人事考试网发布了最新版的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防疫与安全须知,请各位考生及时查看,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黑龙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黑龙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防疫安全须知”,可供各位考生参考。

黑龙江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黑龙江省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顺利进行,现将考生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告知如下,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并遵照执行。

  一、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要求,合理安排行程,以免耽误考试。

  二、考生在备考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在公共场所应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考试前5天尽量留在居住地,并进行自我健康观察,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同时主动参加所在区域内的全员核酸检测。

  三、考生应在考前申领“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入考点时供工作人员查验。考生应携带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电子版均可)参加考试。

  四、考生应在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自觉遵守考点防疫要求,有序排队,保持合理间距。进入考点前,应接受“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报告”查验及体温测量。经查验,“龙江健康码”显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异常,核酸检测报告结果为阴性,体温<37.3℃,且无异常情况的,可入场参加考试。

  五、考试当天,考生体温≥37.3℃或有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其他不适,由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综合研判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条件允许的,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六、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考试当天,“龙江健康码”显示非绿码。

  2.不能提供“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3.考前5天内,有国内已公布的涉疫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

  4.尚处在治疗、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等。

  5.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或不符合安排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情况。

  七、考试当天,考生应尽量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考试期间,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下)。

  八、考生应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对于刻意隐瞒病情、伪造信息、材料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以及在考试过程中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九、鉴于目前国内多地疫情频发,考试组织工作及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此前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与本须知不一致的,以本须知为准。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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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海通信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考试安排通知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考试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考试安排

  2022年通信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考试安排通知已经出来了,那么今年的考试是怎么安排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22年上海通信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考试安排通知”,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上海地区2022年通信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考试的安排吧!

2022年上海通信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考试安排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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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信息产业部文件(国人部发〔2006〕10号)】(www.txks.org.cn/tx/cms/zcfg/zcfg_2012020202.html),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同意,现将上海市2022年度通信专业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信息通信专业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国家有关电信工作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

(二)通信专业初级水平考试报名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的;

2、高等院校通信工程专业应届毕业生。

(三)通信专业中级水平考试报名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信息通信工程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信息通信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信息通信工程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信息通信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信息通信工程大学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信息通信工作满2年;

2022年山西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延考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考试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延考

  今日(22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2022年度山西通讯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延考,考试时间延至10月29日,请山西的考生注意。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22年山西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延考”,可供各位考生参考。

2022年山西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延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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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 关于调整2022年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教〔2022〕57号)的安排,原计划于10月15日举行的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顺延至10月29日(周六)举行。现就调整考务安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考试时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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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时间

准考证打印:10月25日9:30-29日 9:05

成绩查询:考后两个月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资格审核:成绩发布后另行通知


二、不参考确认

因考试安排调整,已报名缴费但决定不参加延考的报考人员须在9月23日至9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申请退费。申请受理后,由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工作。

参加延期考试的报考人员无需操作,逾期不申请退费的,视同参加延考。

三、不参考确认程序

决定不参加延考的报考人员通过电子邮箱,按照以下要求将电...

2022年重庆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资格复核申请入口

重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 重庆通信专业技术水平考试资格复核申请入口

  重庆的考生注意了,重庆2022年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成绩已经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查询考试成绩,需要进行考试成绩复核申请的考生今日起可进行申请。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22年重庆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资格复核申请入口”,可供各位考生参考。

2022年重庆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资格复核申请入口

  复核申请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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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复核受理时间:

  2022年12月9日9:00-12月16日17:00

  受理范围:

  参加2022年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全部报考科目成绩达到试卷总分60%、拟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

  网上资格复核流程及要求:

  资格复核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系统,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报名序号(此报名序号为资格复核专用,可按网页提示查询)进入复核系统,核对相关信息后上传复核材料。

  (一)上传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下载)、加盖工作单位鲜章的《考试资格复核表》(附件下载,仅中级考生上传)。上传相关材料图片为100K内的JPG格式,图片必须真实、清晰、准确,上传材料不完整,不予受理。

  (二)资格复核部门将在材料上传后的2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

  1. 复核通过的人员,请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通知公告栏中后续的复核结果公示。证书领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 复核未通过的人员,如因上传材料不清晰、不完整的,可在复核期内重新上传材料接受复核;如因资格复核部门反馈意见中要求考生到现场的,可在复核期内携带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书、证明材料原件至复审现场说明办理。办理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互联网产业园二期5号楼8楼,受理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工作日)。

  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中止资格复核,考试成绩将按无效处理。

  3. 逾期不提交复核资料接受网上复核或未按要求办理资格复核的,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注意事项:

  (一)参加资格复核的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已签署《报考承诺书》,承诺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报名时所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

出版职业资格管理规定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注册

  出国留学网出版专业资格考试栏目整理“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了解更多详情,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管理,提高出版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强出版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根据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国家对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对在报纸、期刊、图书、音像、电子、网络出版单位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对职业资格实行登记注册管理。

  本规定所称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在图书、非新闻性期刊、音像、电子、网络出版单位内承担内容加工整理、装帧和版式设计等工作的编辑人员和校对人员,以及在报纸、新闻性期刊出版单位从事校对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初级、中级职业资格通过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取得,高级职业资格通过考试、按规定评审取得。

  第四条 凡在出版单位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必须在到岗2年内取得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并按本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否则,不得继续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

  在出版单位担任责任编辑的人员必须在到岗前取得中级以上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并办理注册手续,领取责任编辑证书。

  本规定所称责任编辑是指在出版单位为保证出版物的质量符合出版要求,专门负责对拟出版的作品内容进行全面审核和加工整理并在出版物上署名的编辑人员。

  第五条 在出版单位担任社长、总编辑、主编、编辑室主任(均含副职)职务的人员,除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外,还必须具有中级以上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并履行登记、注册手续。

  第六条 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全国出版单位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监督管理工作和中央在京出版单位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登记注册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登记注册及管理工作。

  第七条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的具体内容,由新闻出版总署另行规定。

  第二章 职业资格登记

  第八条 已取得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在取得证书后3个月内申请职业资格登记;未能及时登记的,在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下,可以保留其5年内申请职业资格登记的资格。

  第九条 职业资格首次登记,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 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二) 身份证复印件;

  (三) 职业资格登记申请表。

  第十条 职业资格登记材料由申请人所在出版单位统一报送。中央在京出版单位申报材料由新闻出版总署受理,其他出版单位申报材料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受理。登记部门应在受理后20日内办理职业资格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 职业资格登记有效期3年,每3年续展登记一次。续展登记时,由申请人所在出版单位于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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