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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坐落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在2005年成为“黔南州教师教育培训基地”。有美术教育为代表的省级骨干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政策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4152014497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高等专科学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校址:贵州省贵定县金南社区利民路48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全面组织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第四条 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招生工作同时接受考生、社会、新闻媒体、纪监机关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我校2022年分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为准,详见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以考生当年普通高考成绩和填报志愿为主要依据,坚持“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 考生当年普通高考成绩和填报志愿及其它信息,以各省级招生机构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依据。

  第九条 根据本校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根据各省(市、区)规定及投档顺序对达到学校在当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实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志愿专业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相同分数下按照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合计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录取条件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省(市、区)统一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统考,专业成绩须达到生源省划定的专科合格线以上。体育类专业考生须参加生源省(市、区)统一组织的体育考试,成绩须达到生源省(市、区)划定的专科合格线以上。对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上线的艺术类、体育类考生,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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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是国家教育部、卫生部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院校。有中药制药技术等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做好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码4152011663。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学校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匀东镇杉木湖大道东段11号(杉木湖校区)

  贵州省都匀市青云湖大道9号(青云湖校区)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为准,学制三年,文理兼收。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发放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四章收费标准

  第七条学费收取标准

  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第五章报考条件

  第八条报名条件

  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及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均可报考。

  第九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外语语种不限,但本校外语课使用英语授课,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六章录取说明

  第十条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助产专业建议女生报考,其他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根据专业需要,报考护理专业考生身高要求:男生不低于165厘米,女生不低于155厘米,报考助产专业女生不低于155厘米,其他专业身高不限。

  第十二条报考体育保健与康复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术科考试,且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上线,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体育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术科成绩高的考生;若专业术科成绩仍然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总分高的考生。该专业属于特殊类招生不予转专业。

  第十三条录取规则

  (一)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地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二)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按加或降分后成绩进行投档、分专业。

  (三)对进档考生按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四)未完成的计划,根据各省安排进行网上征集志愿,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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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一、学校名称: 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码11663)

  二、办学属性:公办普通高等医学专科学校

  三、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专科

  四、办学地址:贵州省都匀市黔医路7号

  五、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及计划见招生目录

  六、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有关省、市、自治区制定的录取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内。

  3、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限定。

  4、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5、若考生所报第一志愿专业录满,则依据考生所报其他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调整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对不服从调剂的予以退档。

  6、在投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经生源地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可降分录取;若仍不能完成计划,经有关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同意,调剂到其它生源较好地区录取。

  7、符合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成绩调档。

  8、外语语种:英语。

  9、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10、根据就业的需要,护理、助产专业身高要求:女生155厘米以上,男生165厘米以上。除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外,其他专业男女不限。

  七、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

  我校属于贵州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同时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勤工俭学、学费减免等资助贫困学生项目,激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八、招生组织机构:

  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

  九、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十、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贵州省都匀市黔医路7号

  学校网址:http://www.qnmc.cn (录取结果查询)

  咨询电话:0854- 8282368(招生期间)

  联系人:罗祥莉 陆廷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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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学院图书馆藏书丰富,硬件设施完善。现有小学教育等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基本信息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国标代码:14629。

  第四条 学校主管部门及举办者:四川省教育厅、凉山州人民政府。

  第五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及学制:三年制专科。

  第七条 学校办学地址: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安宁镇园丁路1号。邮政编码:615013。

  第八条 毕(结)业颁证: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后,符合《西昌民族幼儿师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达到毕(结)业要求者,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对招生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小组和招生监察工作小组。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监察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同时接受考生、社会、新闻媒体、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录取”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录取方式:在教育部批准计划招生的省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实行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三条 调档比例:按国家或计划招生的省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四条 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时,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对符合各省市加分政策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与其他考生按同等条件录取。按政策加分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成绩排序录取。

  (一)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我校采取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双上线,进档考生以专业成绩总分排序审录;若专业成绩总分相同,按文化统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审录;若文化统考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成绩、外语成绩。

  (二)普通类专业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时,文科按照语文、文综、数学、英语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即,投档成绩相同时,先比较语文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若语文成绩仍相同,则比较文综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以此类推。理科按照数学、理综、语文、英语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高者...

2017年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年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贵州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简况

  第二条 学校名称: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代码:14497)。

  第三条 学校地址: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金南街道办事处金南社区(邮政编码:551300)。

  第四条 学校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层次:专科、中专;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五条 学校以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为主、中等职业教育为辅,同时举办非学历教育。

  第三章 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学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就业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按照“学校负责、招办实施、纪委监督”的录取体制,实行远程网上录取。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实施“阳光招生”,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十条 录取时,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在投档范围内,分数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时,则按第二、第三志愿及服从调剂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录取专业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投档分数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的专业中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以及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的低分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报考我校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考试前须参加全省普通高考艺体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要求文化分和专业分双上线,按综合分录取(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艺术类专业要求文化分上线,按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二条 专科各专业录取均无民族和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三条 在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四条 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第五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十五条 我校今年招生人数及分专业计划详见2017年各省、市(区)高考招生目录。

  第十六条 招生范围:贵州省

  第十七条 专科学生在黔南州贵定新校区(黔南州贵定县金南街道办事处金南社区)就读。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第十八条 收费标准:学...

2017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章程 2017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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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代码14460)

  二、校 址:河北省涿州市桃园办事处光明路303号

  三、办学层次:专科

  四、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五、学历证书:学生修业期满,达到毕业条件,由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颁发专科学历证书。

  六、学校基本情况

  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保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涿州分校改建而成,其前身为定兴幼儿师范学校和涿州艺术师范学校,始建于1923年。学校位于素有“天下第一州”和“三国文化发源地”之称的河北省涿州市光明路,南与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为邻,西距中国农业大学涿州科技园3公里,北距北京财贸职业学院4公里。现有学前教育系、艺术教育系、人文社科系、基础教育部和幼儿教师继续教育中心,是农村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承办单位。现有教职工375人,在校生5200多人。

  七、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

  我校2017年高考计划招生总数为1650人,其中单招考试招生完成604人,普通高招考试招生1046人,单招考试未完成计划数转入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八、录取原则

  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省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在考生高考体检状况合格的条件下,以高考成绩为录取的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有不良诚信记录的考生不予录取。

  2.对于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对符合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加分投档的,承认其加分成绩。

  3、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对于进档的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考生专业。第一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以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 艺术类专业(美术(插画方向))考生在文化成绩和省艺术联考成绩均达到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文化成绩高低依次录取,如文化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体育教育(学前方向)录取参加省体育联考合格考生,在文化成绩和省体育联考成绩均达到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体育联考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成绩高低依次录取,如文化成绩和体育联考成绩均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6、英语教育(学前方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的考生不限外语语种。

  7、考生报考我校不限语种,但入学后我校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

  九、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1、2017年招生专业

  学前教育、早期教育、英语教育(学前方向)、体育教育(学前方...

2017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章程 2017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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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全称: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4093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办学性质:公办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张汉语 职务:校长

  学校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空港南区裴相路855号

  学校网址:http://www.sxycys.com

  邮 箱:ycyzzsb@163.com

  邮政编码:044000

  联系电话:0359-2550615、2550613、2550719(传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组。领导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五条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和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第七条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八条 招生计划分配总体思路

  积极响应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职教育发展的政策规定,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学校“以学前教育为主的教学型、应用型高校”办学定位,稳定招生规模,聚焦内涵发展。

  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

  坚持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的原则,积极扩大区域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急需和就业前景看好的专业的招生计划,适当调减或停止社会需求不足、毕业生就业困难的专业的招生计划。坚持“按需求定发展,以条件定规模”的原则,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现有的办学资源(专业布局、教学条件、师资等),确定专业招生规模。

  第十条 招生计划分配办法

  (一)按照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合理分配普通高考分专业、分省招生计划。对口招生计划按照上级文件执行。

  (二)招生计划编制程序...

2017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章程 2017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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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确保我校2017年秋季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条 学校代码:14331(全国代码)

  第三条 学校地址

  1.校 本 部: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嘉祥路801号 (邮编362000)

  2.永春校区: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城北环路389号 (邮编362600)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六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第七条 学校简介: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备案、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泉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创办于1890年。学校传承百年老校“爱国爱校、爱拼敢赢、爱严相济”的精神,遵循“自强、进取、树己、树人”的校训,培育具有百年特质的优良校风、教风和学风,努力培养高素质、反思实践型的特色人才。学校先后荣获“全国师范教育系统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巾帼建功’先进单位”、“全国‘十一五’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全国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福建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福建省‘三八’红旗集体”、福建省“文明学校”、“福建省校园安全稳定先进集体”、“福建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示范校”等荣誉称号。2016年,学校成功入选“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培育项目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

  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招生政策和计划的制定,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处理招生日常具体工作;校监察室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 招生计划

  2017年秋季学校拟面向全国招生,本省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编印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入学考试招生计划》为准;分省招生计划数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向社会公布的计划为准,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当年招生计划本。

  第十条 收费标准

  1.学费:根据闽价〔2000〕费字245号和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收取。

  (1)大专(普通专业),6000元/生.学年;

  (2)大专(艺术类专业),72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根据泉价〔2016〕3号文件收取,校本部800元/生.学年,永春校区650元/生.学年。

  3.代办费:第一学年预收900元,第二、三学年各预收600元,多还少补。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最终以物价、财政部门批复为准,退费办法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第五章 助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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