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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2013年外交学院本科招生章程

小编神速转载《2013年外交学院本科招生章程》一文,供您考研择校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外交学院 第三条  主管部门:外交部 第四条  办学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号 第五条  学校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本科毕业颁发外交学院普通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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