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一卷

司法考试宪法考点:国家主席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它是据以制定其他法的法律基础。这里是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提供的司法考试宪法考点:国家主席。希望大家学习掌握好宪法的内涵,顺利通过司法考试!取得好成绩! (一)国家主席的性质和地位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我国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独立的国家机关,对内对外代表国家。国家主席是我国的国家元首,依法行使宪法规定的国家主席的职权。 2.1954年宪法规定国家主席与全国人大常委会联合行使国家元首的职权。1975年宪法和1978年宪法均未设...

司法考试宪法考点:国家主席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