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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二卷

2016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讲义:回避的理由

2016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讲义:回避的理由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专栏提供精选考点详解,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回避的理由,是指由法律规定实施回避所必须具备的根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回避的理由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6条的规定,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对此作了进一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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