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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一卷

2016司法考试担保法司法解释

2016司法考试担保法司法解释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考生整理分享关于2016司法考试担保法司法解释,欢迎考生们前来参考阅读,希望能有所帮助。 担保法司法解释 1关于总则部分的解释 第一条 当事人对由民事关系产生的债权,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以担保法规定的方式设定担保的,可以认定为有效。 第二条 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 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 第三条 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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