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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居住证个人办理条件

办事说明: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5年6月1日起施行。新居住证是自愿办理的。详细的办理条件请见正文。 非深户籍人员申领居住证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 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 注:《条例》实施后12个月内,非深户籍人员申办居住证,自受理之日前1年内,申领人在我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系统登记的居住信息累计满12个月的,视为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记录的居住时间连续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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