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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女职工产假待遇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女职工产假待遇 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随着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次修正)》(以下简称《条例2016版》)对产假的有关规定作了修改:取消了晚育女方30天产假和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女方30天产假,对所有依法生育子女的女方都增加了60天产假。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生育保险基金的平稳运行,经研究并报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女职工产假待遇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家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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