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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

2017中级会计《经济法》复习资料:保险合同的变更

出国留学网为您提供“2017中级会计《经济法》复习资料:保险合同的变更”,如果想要报考中级会计职称,请关注出国留学网发布的相关资料。 保险合同的变更 包括:主体变更、内容变更、效力变更。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变更: 保险标的转让,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 二、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 1.形式:由保险人在保险单上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2.条件:一般情况下,变更保险合同的内容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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