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初级经济法基础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2017年必备考点

本文“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2017年必备考点”,跟着出国留学网初级会计职称资格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抗辩权的行使 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在对方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时,依法对抗对方要求或否认对方权利主张的权利。 1.同时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后履行抗辩权 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2017年必备考点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