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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017年7月起停用老社保卡

关于停止使用省直老社保卡的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社会保障卡跨省应用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05号)、《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社会保障卡跨省应用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290号)要求,为更好适应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二代卡)跨省异地应用、异地服务等业务需求,经研究,决定于2017年7月1日起全面停止使用省直老社保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7年7月1日开始,省直老社保卡停止使用,不可用于省直医保结算(老卡样式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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