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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2017天津残疾军人优抚办法

2017天津残疾军人优抚办法 为切实保障我市优抚对象医疗待遇,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联合制定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结合贯彻《天津市拥军优属条例》和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保障范围 本实施意见适用的优抚对象包括: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在民政部门享受国家定期抚恤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还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以上对象除一至十级残疾军人外,在本实施意见中简称其他优抚对象。 二、医疗保障形式 优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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