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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一卷

2017年司法考试法理学讲义:法律解释

想报考2017年司法考试的朋友们,来看看各科的考点吧,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整理“2017年司法考试法理学讲义:法律解释”,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一)法律解释具有价值取向性,并受解释学循环的制约。 (二)法律解释的分类 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的区别在于有无普遍的约束力。正式解释又称有权解释,非正式解释又称无权解释、学理解释、任意解释。 (三)法律解释的方法与位阶 1.法律解释方法的位阶次序是: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立法者目的解释(主观目的解释)历史解释、比较解释、客观目的解释。 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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