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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起长沙医保须持社保卡就医

4月13日,记者从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该局决定启用社保卡进行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结算。 从2017年5月1日起,已经申领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在长沙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协议医疗机构进行住院登记、出院结算时,统一使用社保卡进行个人身份认证,原医保、工伤手册自动作废,未通过社保卡联网认证的,将不能进行待遇结算。 已制作社保卡但尚未领取的参保人员,必须7月1日前先领取社保卡,才能在各协议医疗机构进行住院登记、出院结算。为确保不影响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享受,参保人员可以通过长沙市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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