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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三卷

司法备考笔记:投资公司登记问题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司法备考笔记:投资公司登记问题”,欢迎阅读。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最近,一些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就从事投资业务的公司登记问题请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经研究,现就此问题通知如下:一、投资公司是以自有资产进行投资,并以投资作为主要经营业务的公司。它不同于金融性信托投资公司。《公司法》对投资公司这种形式已予以肯定,因此,应当允许设立投资公司。设立投资公司不须经人民银行批准。二、投资公司可以在名称中使用“投资”一词,并可作为标示行业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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