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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大纲

2012政法干警刑法学大纲讲义20

第二十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一节 平时危害国防利益的犯罪 一、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第386条第1款) (一)概念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的行为。 (二)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其对象是依法执行职务的军人。如果对非军人或非执行职务的军人进行暴力和威胁的,不构成本罪。所谓暴力方法,是指进行袭击或人身强制,常表现为攻击、殴打、伤害、捆绑等;所谓威胁,是指以暴力逼迫、恫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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