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公务员考试备考辅导

"以善代刑"制度

欢迎阅读公务员考试申论的《2011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 "以善代刑"制度》考试资料,关键词为热点 申论 国家公务员考试,本文发表于2012年08月21日 16时29分22秒。 本文是关于"以善代刑"制度的申论热点。 【社会问题的背景】 (1)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检察院让一名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做交通协管员,以考察其悔罪表现,再决定是否不起诉。目前,已有13名犯罪嫌疑人得到这一“特别待遇”。这就是正在浙江省试点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此做法触及了现行法律“禁区”,被媒体解读为“以善代刑”,并引...

"以善代刑"制度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