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录用的公务员如何定级

2013-05-04 11:40:05 公务员初任公务员
   目前各级机关对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的办法,是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组发[2008]20号来执行的,应届毕业生是按学历来定级,而原先具有工作经历的新录用公务员,一般按其资历和工龄来定级。具体定级的依据和办法如下:

  一 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

  1,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

  2,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

  3,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

  4,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

  5,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

  二 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

  1,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2,其他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要注意的是,新录用公务员任职时间是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的,此外,还要求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至少为五年(含试用期)。


公务员报考指南 公务员报考条件 公务员报名入口 行测专题 申论专题
分享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