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新生须知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拟录取学生,请自行下载研究生政治审查表(见附件),6月20日前寄回研招办。正式录取名单将于近期教育部审批通过后,在我所网站公布,录取通知书届时寄发,请网报信息所填邮寄地址为北京的考生自行到我所招生办领取通知。如需更改邮寄地址或变更获取通知书方式(如外地考生上门自取通知书),请登录硕士复试成绩查询系统进行修改(截止时间为6月14日)。新生入学须知如下:
一、 请按录取通知规定时间到我所研究生部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二、 报到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面)。
2.户口卡、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往单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落户派出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派出所。北京正式户口的学生可不转户口。
3.党组织关系转至财政部机关党委。党组织关系介绍信须由地方县(市)级组织部或市级教工委转出盖章。
4.档案、党员档案请交至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生部学生办。
5.工作年限证明:有工作两年以上经历的新生须提供单位人事、劳资部门盖章的工作证明信,并注明工作年限。
6.一寸免冠照片2张及电子版照片(白色背景,30K以下)。
7.新生登记卡两张(随通知书发放,填写后报到时交回)。
8.收费:每生每学年住宿费1600元,专业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收取学费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请于8月15日前,将费用转至新生专用银行卡(此卡为新生在校就读期间注册、补助金发放的专用卡,将随同录取通知书一同发放。2013年度录取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新生来年发放)。
9. 自备卧具、日常用品,可带少量必备书籍。
10.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学生,第一学年须到教育部指定的基础强化培训基地进行培训,人事档案、户口转入我所。党、团组织关系转入基础培训学校,基础培训结业考核合格后转入我所。定向培养协议随录取通知寄发,请签署盖章后在新生报到时交回研招办。
三、如不能按时报到,须及时与我办联系,讲明原因。逾期5天不报到者,取消学籍。
报到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新知大厦内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生部(可从北京站乘地铁阜成门站下车换乘121、106路公共汽车航天桥西站下车。北京西站可乘40路公共汽车航天桥西站下车)。
附件: 2013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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