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级 | 日 期 | 上 午 | 下 午 |
初三 | 6月18日(星期六) | 物理:8:00-9:30 | 语文:15:00-17:00 |
6月19日(星期日) | 政治:8:00-9:30 | 数学:15:00-17:00 | |
6月20日(星期一) | 英语:8:00-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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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 | 6月20日(星期一) |
| 生物:14:00-15:30 |
8.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并具体组织,市直学校由市教育局体卫科负责组织。体育考试成绩按总分60分折算计入中考总分,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发文。
9.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凡报考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考生,必须参加体育、艺术特长生的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工作由县市区负责统筹,招生学校具体组织实施。专业测试完成后,须将考生专业成绩分别报县市区、市中招办备案。
(二)信息技术、实验操作(包括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科目的考查工作,今年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明年将对有关科目考查方式进行改革,使之更有利于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
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由毕业学校(或报名点)负责录入,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包括:
⒈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
⒉评价等级。评价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学校对学生某一方面表现评定为“D”时,应极其慎重,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三、考试组织
中考考试组织实行县市区负责制,由各县市区按照要求负责制定组考方案,报市中招办备案后由各县市区具体组织实施。
1.考区设置:每个县市区为一个考区,市直为一个考区,每个考区下设若干考点。
2.考点设置:考点设置按照相对集中、安全、便于管理等要求,原则上要求就近设置到普通高中学校,具体设置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报市中招办备案。如果要在乡镇设置考点的,一个乡镇只设一个考点,低于200名参考人数的原则上不得单独设置考点。报考小教和幼教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在城区单独设置一个考点。
3.考室设置:考室按每室40人标准设置(即每考室5行,每行8座),尾数考室应考人数不得超过42人。
4.考试监考:中考考试监考实行交叉监考,如果在乡(镇)设置考点的,原则上不允许两个乡(镇)互相交叉,至少应交流一名主监考。
5.试卷保密、保卫:试卷运输必须采用车况良好、密封性能良好的金属密封车(县市区到考点可以采用小车、面包车);试卷启封前属国家机密级事项,市、县市区教育局、考点必须设置保密室。试卷保密期间,保密室必须配备专职保密员两人以上,任何时候保卫人员每班不少于两人,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
6.考试巡视:各县市区要向每个考点派驻至少一名巡视员和驻点领导,市中招办向县市区各考点和市直考点派驻巡视组和巡视员。
7.考试评卷:中考结束后由市中招办统一组织网上评卷。各考区按照市中招办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答题卡送到指定地点,试题卷则由各县市区统一保管,保管期限半年。
8.组织领导:各考区考点必须按照组考工作要求成立考试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中考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防各种意外事件和违纪舞弊事件的发生,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9.有关组考工作的其他规定,请各县市区、各考点严格按照《娄底市中考考务工作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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