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时为了维护交易更加公平的进行,无论是哪一方利益亏损,只要签了合同,就都有法可循,有法可依,从而使交易更加顺利并且完美化。下面是小编跟大家分享的有关合同的信息,仅供参考。欢迎关注留学网更多相关信息。m.liuxue86.com/hetongfanben/ 。 (本文为你提供合同范本两篇。)
人防工程合同范本(一)
问 :
我领着几个同村的人给一个没有资质证的包工头干活,给砖厂盖两层的办公楼,我跟着包工头干了几次活了,互相都熟了,所以没有签合同,但口头说的出了事故与包工头无关,包工头跟砖厂之间签有合同,其中一条是工地发生安全事故,与砖厂无关,现在有一个工人在干活时发生了意外:打圈梁的时候我们用的是吊车,吊车是包工头花钱请的。吊车的钩子上挂着一个桶,桶里放混凝土,发生意外的工人的任务就是让桶快到放料的地方的时候抓住桶,不要让桶乱晃。砖厂院里架着几根高压线,吊车碰到高压线,电传到工人身上,工人就当场不行了。我想请问都是谁对这件事有责任?主要责任是谁?吊车那边有责任吗?非常谢谢!!!
包工头和砖厂之间的合同是否有效?
答:
一.合同无效.违法分包合同及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 《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二.因包工头没有资质,应由砖厂承担用工责任.包工头与砖厂承担连带责任.吊车为包工头提供劳务,若吊车一方有过错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因此,工人家属可以向包工头索赔,也可以直接找砖厂索赔.吊车一方有过错的,包工头或砖厂赔偿之后可以向吊车一方追偿. 相关规定: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第二款: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五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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