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和录取
1、根据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差额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考生初试成绩达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到我校复试分数线,并经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参加我校复试。复试比例原则上为计划招生人数的120%左右。
3、复试内容包括外语笔试、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
(1)外语笔试科目:英语的听力及作文。
(2)专业课笔试科目、专业课面试科目及其参考书目参见《招生专业目录》。
(3)综合面试:专业知识面试、英语口语、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测试。
4、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考生须调人事档案、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毕业时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考生人事关系不离开工作单位,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定向就业”考生必须在录取前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未签协议的考生则录取为“非定向就业”。
5、复试原则及录取办法以2014年复试前我校公布的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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