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网络文明呵护公民成长
网络的兴起,是一个进步,给公民的话语表达举托起一个宽广的平台。网络的生长,也是一个挑战,给社会的公共治理提出了许多待解的课题。
流动中的中国,正在迅速改变着原有的一元化社会格局。多层化的社会结构,多样化的生活追求,必然衍生出多元化的价值取向和利益表达。觉醒中的公民意识蓬勃地生长,每一个个体努力发现自我,解放自我,实现自我。随着网络的悄然崛起,社会的活力也在这里积聚、迸发,社会的矛盾也在这里凸显、碰撞。
如何在网络文明的培育中,助力公民意识的生长、公民素质的提升和公民生活的建设?
文明,意味着表达的公共理性。
互联网的普及,打开了公众话语表达的一扇新的大门。这是公民表达权利的扩张、表达空间的拓展和表达渠道的畅通。时下中国网民已近6亿,主体是年轻人,网络赋予他们不同于传统的人生状态,通过发帖、回帖、转载、点击等快捷化、零距离的网络表达,形成了一个崭新的民间舆论场。
点点滴滴、形形色色的社会情绪、社会心理、社会需求,在这里流淌、沉浮和传递,可以从中触摸公民话语表达的鲜活和本真,也可感受其中的盲目和芜杂。
网络表达的功能是自由平等的社会交流,网络表达的本质是民主践行的公民权利。我们在尊重多元化、张扬自主性的同时,也当努力培育一种平等尊重、包容合作的公共理性,奠定一种求同存异、凝聚共识的基本伦理。在民间活力的网络涌流中,理性精神的缺失,道德自律的偏离,也极大地制约了网络舆论的品质提升,损害着民间话语的公共价值。
自然,网民对生活心绪会有言人人殊的陈述,对社会现象会有各各不同的评说,对发展难题会有迥然相异的求解,正确的、谬误的,真实的、虚假的,理性的、宣泄的,都是网络的常态,当以主流价值去积极引领,同时,也不能忽略、放弃网络的自我净化功能。
网络能够改变生活,网民也能够改变自己。公共理性也只能在公共领域的开拓中成长,公民素质也只能在公民生活的建设中成熟。
文明,意味着表达的秩序理性。
网络世界给我们带来了生活的便捷和愉悦,随之而来的还有网络谣言、网络色情、网络欺诈和网络暴力,玷污他人名誉,扰乱社会生活,助长恶俗风气。
网络是一个隐蔽虚拟的交流空间,也是一个自由开放的公共平台。自由的张扬自有其责任的平衡,因为世界上并不存在不受约束的自由,否则被伤害的将是大多数人的自由权利。权利的行使自有其法治的边界,因为生活中很难享有缺失法治的民主,否则被扰乱的将是全社会的治理秩
网络平台的拓展是有边界的,公民话语的表达也是有底线的。这边界,这底线,就是不能侵夺他人自由和他人权利,不能紊乱社会秩序和社会价值,不能损害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
在网络立法进程中,如何既规范网络秩有效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又制约权力滥用,防止网络谣言打击的随意扩大?在网络治理行动中,如何既解决法律的缺位,保障网络的健康发展,又预防法律的越位,呵护网络的生存活力?网络自有其活动边界,法律亦有其价值准绳。
“两高”新近出台司法解释,正是意在厘清网络话语表达的法律边界,划定网络公民活动的法律底线,依法、准确打击犯罪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保护网民的表达权利,保障公民的言论空间。
文明,也意味着表达的建设理性。
我们不是冷眼旁观社会的看客,而是背负生活梦想的行者。激发发展自由,保障社会公平,推进政治清明,我们不能轻易地将自己的权利让渡,也不能轻易地将自己的使命放下。
我们正处于历史转型期,聆听了经济奇迹的赞叹,也平添着社会忧患的意识:矛盾正在积聚,挑战更加严峻,“刘易斯拐点”“中等收入陷阱”都是不可回避的拷问。同时,改革的机会之窗已又一次敞开。如何把握、赢得这难得的机会?我们都是责任者,都是建设者。
在社会大众的利益表达诉求和政治参与意愿集中迸发之际,网络被赋予了太多的政治意蕴。在各级政府转换管理职能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快脚步之时,网络被寄寓着太多的社会期待。
网络承载着,网民也担当着。网络救助,网络慈善,网络扶贫,在推动公益精神广泛普及的同时,也不断创造着社会事业全新的运行方式。网络建言,网络问政,网络反腐,在拓展自由表达绿色通道的同时,也有效探索着公众参与政治全新的实现形式。
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网络的能量是多重的。在破坏、毁弃和建设、创造之间,我们当有清醒的抉择。舆论监督是必须的,但不能流变于私愤;民意表达是必须的,但不能停滞于民粹。凝聚、深化个体与社会的互信共识,创造、维护政府与民众的良性互动,构建、链接现实与梦想的运行路径,应当成为网络再出发的新的起点。
用开放的心态去催生公共理性,用法治的思维去维护秩序理性,用正义的价值去滋润建设理性。如是,社会就拥有了新的网络文明,公民就登上了新的成长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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