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投资移民EB-5方案是美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者所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别,简称“EB-5”。此类签证从1991 年起实行,美国政府并于 1993 年在 EB-5 移民法规中特别增设了一种“区域中心”移民方案 (Regional Center Pilot Program), 将移民申请条件中对“须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的规定放宽为“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投资资金也从原来的100万美元减少至50万美元。使EB-5 成为美国所有美国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最短、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一条便捷通道。
方法/步骤
1签署委托投资协议书
2完善所有的申请材料
3投资人将投资金额汇入汇丰银行在美分行(HSBC Bank USA)的监管账户。
4将所有申请材料递交美国移民局进行审批。
5美国移民局收件后二个月内完成审批。审批通过之后,申请人将在45-60天内收到由美国务院所寄出的档包,并须于领事馆面试日期前填妥此数据。没被批准的申请人则发还其原存放于监管账户的投资本息。
6领事馆通知投资人面试日期,并要求投资人进行健康检查。总计此阶段作业约须时一至二个月。
7领事馆面试,移民官当场告知投资人面试结果。
8获得签证后180天内,投资人须赴美。(投资人可举家迁往美国任何所欲居住的州,享受与美国公民相等权益的新生活。未来二年中,除需维持每年有半年以上的居住时间外,投资人在此期间可自由进出美国)。
9投资人于进入美国的21个月后(亦即条件式签证到期的前三个月),递交I-829申请表,请求解除条件。
10投资人签证条件移除,成为正式之永久居民。
11五年投资期满,投资人取回50万美元的投资金额。投资人可选择是否要成为美国公民。
注意事项
什么是美国EB-5投资移民方案?
答:EB-5投资移民方案是美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所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别,简称“EB-5”,它是美国所有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最短,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一条便捷通道。
“EB-5”投资移民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根据EB-5签证规则,人们可以依据以下任一项而取得EB-5资格:
EB-5区域中心和传统式EB-5方案的不同之处是什么?
答:传统式EB-5方案是投资移民人需设立一个企业,自行经营管理并直接雇用10个全职的美国雇员。EB-5区域中心为移民投资人投资在该区域中心已获得美国公民和移民服务局核准的投资项目,无须直接经营管理,并可直接和间接的履行创造就业机会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