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中华新闻网消息1月27日报道,新西兰天空城是怎样利用严禁在中国新年使用“换休假期”(Lieudays)的规定对华人员工进行歧视的?
过去三年里,天空城拒绝了所有员工使用最多两周“换休假期”(Lieudays)的合法权益。当然,这个规定影响最大的是华人员工与家人共庆春节这个非常重要的时刻。
从2004年开始,新西兰员工如果在公众假日工作,他们就会有权享有一个“选休假期”(alternativeholiday)又称为“换休假期”(Lieudays)。
因为天空城是7天24小时工作制,所以很多员工一年能够得到11天“换休假期”(Lieudays)。
法律赋予员工可以指定任何一天为”换休假期”(Lieudays)的权利,即使雇主不同意。但这是员工唯一可以完全支配的假期。例如:年假(AnnualLeave)只能在雇主可接受的时间使用。因此,雇主可以对年假设定“严禁期”。
在法律改变之后,天空城还是一贯的拒绝员工享有指定任何一天为“换休假期”(Lieudays)的法定权利。天空城总是以一个不变的理由---他们“很忙”来拒绝员工行使这个法定权力,即使是员工提前一个月申请“换休假期”(Lieudays)。事实上,各部门经常缺少员工上班,那他们自然而然的会一直“很忙”。
直到2007年末,一名在监控室工作的工会会员在元旦期间申请使用“换休假期”(Lieudays),并且他强调这是他的合法权益。这使公司感到恐慌,他们害怕其他员工也会效仿这名员工的做法。因此,公司请求工会介入并对此进行调解。工会同意调解,但前提是公司必须正式承诺今后不会再拒绝员工享有指定使用“换休假期”(Lieudays)的法定权利。
虽然还是有一些问题继续存在,但是从那以后情况确实有所好转。
在2008年的集体合同中,我们也同意公司可以出于正当原因而禁止员工在圣诞节,元旦期间,和中国新年这一天使用“换休假期”(Lieudays)。
集体合同中第17章,第4款详细写明:在与天空城管理层达成协议后,雇员必定能够使用“换休假期”(Lieudays)。如果没有达成协议,雇员必须提前14天通知天空城管理层以便于确定何时雇员可以使用”换休假期”(Lieudays)。这个协议的一个具体条款是,在圣诞节,元旦期间(12月22日–1月3日),中国新年,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的大型活动期间(需要由天空城决定),天空城可以限制员工使用“换休假期”(Lieudays)的天数。对于在以上这些时间里分配这些有限制的“换休假期”(Lieudays)需要有一个公正与公平的过程–----天空城需要与工会进行商讨。如果在员工可以享有“换休假期”(Lieudays)的那天开始的12个月之内,“换休假期”(Lieudays)不能被员工使用,员工可以要求公司用现金结算。
2009年,公司决定“中国新年”为两周以上,这也包括了怀当义(WaitangiDay)假期。2010年公司又裁定“中国新年”为9天(2月13日–2月21日)。今年,公司已经再次单方面决定延长“中国新年”。公司任意的重新定义“中国新年”为“中国新年期间”,并且肆意决定这个期间的日期与长短。
当然,被这个规定影响最大的是华人会员,他们很重视与家人共庆中国新年。在中国新年这一天前后的数周中规定严禁使用“换休假期”(Lieudays),对于华人会员来讲是完全有歧视性的。虽然圣诞节与元旦假期也是严禁期间,但是这与中国新年假期完全不同,圣诞节,元旦假期包括了新西兰4个公众假日以及两个重要的欢庆日。而中国新年不是新西兰法定公众假日,天空城无理拒绝华人雇员在连续数周内指定任何时间为“换休假期”(Lieudays),以至于他们不能与家人团聚过年,在我们看来这就是无可争议的歧视行为。
今年2月2日所有员工可以通过罢工获得休息来欢庆中国新年!(注:只有工会会员可以进行罢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