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在教育部和市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下由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高招办”)组织实施。为做好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情况,作如下规定。
一、报名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
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或符合《201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京招考委[2013]15号)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或在北京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须持有北京市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四)对残疾考生的录取
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五)按教育部规定,考生一经录取,不得换录。
(六)录取名单备案与发放录取通知书
在京招生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市高招办核准,市高招办核准后打印录取新生名册以及民办高等学校录取考生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并分别加盖录取专用章。招生高校根据录取新生名册向考生寄发本校印制并加盖校章的录取通知书(民办高等学校同时寄发《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
(七)考生档案
考生档案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
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含身份证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等)、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应届高中毕业生)、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已录取考生须向高校提供纸质档案,纸质档案包括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的学籍档案和考生报名信息表、考生体格检查表、照顾加分证明材料等考务档案。各区(县)高招办负责组织报名单位进行组档。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招生计划
市高招办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下载教育部分送至北京的高校招生来源计划信息,整理形成《北京市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统一向社会公布。除教育部规定可以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外,各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均须经教育部汇总分送。未经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来源计划,市高招办不予接收和公布。未经市高招办公布的计划不安排招生。
三、招生章程
高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高校的招生章程必须经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备案后方能向社会公布。有关高校制订的特殊类型招生办法须符合相关规定,且不得与本校招生章程内容相违背。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
市高招办在《北京市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同时向社会及考生告之在京招生高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网址。
四、志愿填报
考生要严格按照《北京市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考生志愿分本、专科按录取批次顺序填报。
(一)本科志愿
1.志愿设置:本科招生高校按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四个批次依次录取。本科提前批设置两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高校。本科一、二、三批各设置两个顺序志愿,第一志愿可以填报2所平行志愿高校,第二志愿可以填报3所平行志愿高校。以上每个志愿高校设置6个志愿专业,考生填报时须注明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
取得自主选拔、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招生资格认定的考生,须将资格认定高校填报在第一志愿中的第一所高校,方能享受相关特殊类型招生政策。
2.填报时间:5月12日8时至17日24时。
3.征集志愿:录取期间,按考生已填报志愿录取结束时,如当前批次高校计划未完成,将根据情况征集考生志愿。征集志愿填报及录取在下一批次录取开始前进行。
(二)专科志愿
1.志愿设置:专科招生高校按专科提前批、专科普通批两个批次依次录取。专科提前批设置两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志愿高校,每所志愿高校设置6个志愿专业;专科普通批为平行志愿,设置20个志愿高校,每个志愿高校设置1个志愿专业。
2.填报时间:8月1日8时至2日24时。
3.征集志愿:专科普通批按考生已填报志愿录取结束时,如高校计划未完成,将根据情况征集考生志愿。
(四)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提交报名申请、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和现场报名资格确认三个阶段,具体按照《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市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京招考委〔2013〕16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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