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总则
1、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大同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2、山西大同大学招生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3、山西大同大学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校概况
1、学校代码:10120
2、学校名称:山西大同大学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性质:公办
5、办学层次:本科
6、办学形式:全日制
三、招生计划及录取要求
1、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办学地点等相关信息以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不录取,专业受限的不录取到相应专业,有明显残疾及身体缺陷不宜从事教师职业的不录取到师范类专业。
3、外语语种:俄语专业为英语或俄语,其它专业均为英语。
4、男女生比例:采矿工程、煤矿开采技术两个专业只招男生,其它专业不限。
5、体育类专业对考生身高有要求。艺术类和体育类均对外语单科成绩有一定要求。
6、艺术设计专业在山东省和江西省的考生使用本校校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其它艺术类使用生源所在省统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四、录取规则
1、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2、非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志愿优先,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然后依次录取其它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分数优先。
3、专业安排办法:以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分配(即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及总分依次安排专业),所报专业不能满足时参考考生专业志愿及有关单科成绩调配到其它专业(不愿调配的考生予以退档)。
4、根据专业特点对与该专业有密切关系的单科成绩要有适当的要求。
5、投档成绩相同时,以外语成绩及拟录取专业相关单科成绩排队。
6、美术类(含书法方向)、体育类专业在文化课达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音乐类专业在文化课达线后按专业成绩分行当排队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测试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五、证书颁发
学生毕业统一颁发山西大同大学毕业证书,其中分校毕业生在毕业证上体现分校名称,即“大同师范分校”、“朔州师范分校”、“浑源师范分校”的字样。
六、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1、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分年度收取。
2、学校设有奖学金,同时有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以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3、符合条件的在校生可参与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七、学校地址
山西大同大学现有14个学院,除煤炭工程学院外均在大同市御东区校区。
山西省大同市御东区,邮编:037009
大同市矿区平泉路52号,邮编:037003
八、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山西大同大学招就处
咨询电话:0352-7158816
学校网址:http://zsjyc.sxdtdx.edu.cn
九、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本章程解释权在山西大同大学招生就业处。
二○一一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