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071302
材料化学
4
理学
理学
0802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0205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加工工程方向)
4
工学
080201
冶金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0302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0202
金属材料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0501
热能与动力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0203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0602
自动化
4
工学
工学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
工学
工学
080603
电子信息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0604
通信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04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4
工学
工学
0806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工学
工学
070302
应用化学
4
理学
理学
081801
生物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1001
环境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1101
化学工程与工艺(煤化工方向)
4
工学
工学
081101
化学工程与工艺(精细化工方向)
4
工学
工学
030101
法学
4
法学
法学
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4
经济学
经济学
020104
金融学
4
经济学
经济学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4
理学
理学
070202
应用物理学
4
理学
理学
110201
工商管理
4
管理学
管理学
110202
市场营销
4
管理学
管理学
110206
旅游管理
4
管理学
管理学
110203
会计学
4
管理学
管理学
110204
财务管理
4
管理学
管理学
110209
电子商务
4
管理学
管理学
080611W
软件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0611W
软件工程(物流信息方向)
4
工学
工学
080611W
软件工程(金融信息方向)
4
工学
工学
080613W
网络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030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
工学
工学
08030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方向)
4
工学
工学
08030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流体传动及控制方向)
4
工学
工学
080307W
机械电子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0303
工业设计
4
工学
工学
4
工学
工学
4
工学
工学
080703
土木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0703
土木工程(结构工程方向)
4
工学
工学
080703
土木工程(岩土工程方向)
4
工学
工学
080703
土木工程(交通土建方向)
4
工学
工学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城市燃气工程方向)
4
工学
工学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方向)
4
工学
工学
080901
测绘工程
4
工学
工学
050201
英语
4
文学
文学
080701
建筑学
5
工学
工学
4
文学
文学
050418
动画
4
文学
文学
050412
表演(声乐方向)
4
文学
文学
050412
表演(曲艺方向)
4
文学
文学
050412
表演(舞蹈表演方向)
4
文学
文学
110206
旅游管理(专升本)
2
管理学
管理学
080611
软件工程(专升本)
2
工学
工学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5802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58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
560301
建筑工程技术
3
560502
工程造价
3
5804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580203
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
3
5901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材料工程技术(金属材料压力加工方向)
3
550102
冶金技术
3
旅游管理
3
市场开发与营销
3
物业管理
3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3
材料工程技术(无机非金属材料方向)
3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3
650107
人民武装
3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科技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专升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专升本”字样,达到辽宁科技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大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品学兼优学生可获得校内外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学校奖学金:一等3000元/年,二等1500元/年,三等1000元/年;其他校外奖助学金2000-5000元/年。特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每月250元、400元两个等级。学校可为学生办理学生医疗保险,可为部分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具体实施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6000元/年。贷款学生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及“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由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学生需提交学生证、本人及父母(经济担保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三份。各院(系)汇总申请材料报到学校助学管理办公室。
六、获奖说明
2006年被辽宁省教育厅评为辽宁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近三年连续被辽宁省教育厅评为辽宁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七、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无。
八、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
我校调档比例原则上为11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否则,顺序调用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对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安排专业;对降分投档考生,按高考实际分数安排专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①英语专业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00分;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数学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建筑学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绘画基础,入学后进行美术复试,不合格者将调整到相近专业学习。
②根据考生分数,按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实行专业级差录取。专业志愿级差原则上为3分(在第一至第四专业志愿实行)。各专业录取时要适当参考单科分数,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6.联系电话、网址:
辽宁科技大学招生咨询电话:0412-5929096,电子邮件:a5929096@126.com,网址:http://www.ustl.edu.cn。
辽宁科技大学人民武装学院咨询电话:0412-2518000。
7.艺术类专业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
具体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按省招考办安排执行。
录取办法:
艺术类艺术设计、动画专业:考生须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辽宁、江西省采用省统考专业成绩,达到210分以上者方可报考我校)。原则上按专业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占40%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择优录取,二个专业可以兼报,专业级差3分。
艺术类表演(声乐方向)、表演(曲艺方向)、表演(舞蹈表演方向)专业:考生须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辽宁省的表演(声乐方向)、表演(舞蹈表演方向)专业采用省统考专业成绩,达到220分以上者方可报考我校)。原则上按专业成绩占80%,文化课成绩占20%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择优录取。
专业课成绩特别优秀者,可以破格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