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二〇〇九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二、校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博硕路1399号
三、办学类型:高等专科学校
四、办学层次:专科
五、学习形式:全日制
六、招生计划、报名和招生条件及录取办法
学校2009年招生计划总数为1650人,其中公安类专业400人,非公安类专业1250人。
(一)公安类专业
1、招生计划:总数400人(仅限参加吉林省组织的高考考生报考),其中,女生计划按照公安部《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文件中“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5%”的规定,已经在专业计划中进行标注说明,未标注说明的只招收男生。考生需参加政审、体检、面试及体能测试。公安类专业分地区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如下:
一、理工类
01侦查(专科)100人(松原、延边、白城、通化、四平、吉林、长春、辽源、白山计划各含女1)。松原13人,延边13人,白城13人,通化13人,四平7人,吉林10人,长春10人,辽源8人,白山13人。
02治安管理(专科)20人(白山计划含女1)。松原2人,延边2人,白城3人,通化3人,四平2人,吉林2人,长春2人,辽源2人,白山2人。
03刑事技术(专科)40人(延边、白城、四平、辽源计划各含女1)。松原5人,延边6人,白城5人,通化5人,四平3人,吉林4人,长春4人,辽源3人,白山5人。
04治安管理(涉外警务)(专科)10人。松原1人,延边2人,白城1人,通化1人,四平1人,吉林1人,长春1人,辽源1人,白山1人。
注:治安管理(涉外警务)专业招汉语答卷的非朝鲜族考生。
05经济犯罪侦查(专科)40人(松原、通化、吉林、长春计划各含女1)。松原5人,延边6人,白城5人,通化5人,四平3人,吉林4人,长春4人,辽源3人,白山5人。
二、文史类
01侦查(专科)50人(延边、白城、吉林计划各含女1)。松原6人,延边7人,白城6人,通化6人,四平4人,吉林5人,长春5人,辽源5人,白山6人。
02治安管理(专科)80人(松原、延边、白城、通化、四平、吉林、长春、辽源、白山计划各含女1)。松原10人,延边11人,白城10人,通化10人,四平6人,吉林8人,长春8人,辽源7人,白山10人。
03刑事技术(专科)10人(松原计划含女1)。松原2人,延边1人,白城1人,通化1人,四平1人,吉林1人,长春1人,辽源1人,白山1人。
04治安管理(涉外警务)(专科)40人(延边、通化、长春、辽源、白山计划各含女1)。松原5人,延边6人,白城5人,通化5人,四平2人,吉林4人,长春4人,辽源4人,白山5人。
注:治安管理(涉外警务)专业招汉语答卷的非朝鲜族考生。
05经济犯罪侦查(专科)10人。松原1人,延边1人,白城1人,通化1人,四平1人,吉林1人,长春1人,辽源1人,白山2人。
2、报名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参加吉林省组织的高考考生),可以报考我校公安类专业。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志愿献身公安事业;
(3)高中毕业;
(4)身体健康,符合从事公安工作所要求的条件;
(5)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7年9月1日后出生)。
3、招生条件
(1)政治条件。凡报考我校公安类专业的考生,除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以外,还必须按照公安部颁布的《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经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组织纪律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治审查不合格: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参加邪教组织的;其它原因不宜作人民警察的。
(2)身体条件。报考我校公安类专业的考生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外,考生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男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
体重标准:标准体重(公斤)=身高(厘米)-100,超过标准体重25%即为超重,男子体重低于50公斤、女子体重低于45公斤为过于瘦弱。
左右眼单眼裸眼视力,理科类专业应在4.9(0.8)以上,文科类专业应在4.8(0.6)以上。无色盲、色弱。
血压正常。
两耳无重听。
无口吃。
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痣等);穿着学员装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特征;牙齿无明显畸形;嗅觉不迟钝;无鸡胸、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上下肢无明显X型;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皮肤病、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无传染病,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
体能测试成绩合格。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见下表。
性 别 | 测试项目 | 合格标准 |
男生 | | 7秒1以内(含7秒1) |
俯卧撑(次) | 10秒内完成6次以上(含6次) | |
立定跳远(米) | | |
女生 | | 8秒6以内(含8秒6) |
仰卧起坐(次) | 10秒内完成6次以上(含6次) | |
立定跳远(米) | |
体能测试共三项,每项满分为100分,三项合计满分300分。三项测试成绩合计180分(含180分)以上者为合格,但单项成绩不满40分者视为不合格。注:以上体能测试项目表合格标准成绩为60分。
4、录取办法及原则
经吉林省招生委员会批准,我校公安类专业实行分地区定额招生,提前批次录取。凡志愿报考我校公安类专业的考生,报考志愿应填在吉林省第一阶段录取的“提前批次录取院校第一志愿栏”,并按照吉林省招生办统一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体检、面试、政审。经体能测试、体检、面试、政审均合格的考生,根据地区具体招生计划数(男、女)及高考分数按照吉林省招生办120%的投档比例进行投档,经审阅电子档案合格后,按地区招生计划(男、女)、吉林省招生办及我校择优录取的有关政策进行录取。凡报考我校公安类专业志愿而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影响提前批次以下其它志愿的录取。
(二)非公安类专业
1、招生计划:总数为1250人。其中:吉林省1050人、辽宁省20人、内蒙古自治区30人、黑龙江省10人、山东省10人、湖南省30人、湖北省20人、江苏省30人、河南省20人、河北省30人。各省分专业计划为:
吉林省:非公安类专业计划1050人,其中,应用韩语220人(理工50人、文史170人);应用英语140人(理工40人、文史100人);文秘80人(理工20人、文史60人);艺术设计70人(艺术理10人、艺术文60人);计算机应用技术100人(理工70人、文史30人);法律事务200人(理工100人、文史100人);财务管理80人(理工60人、文史20人);市场营销80人(理工40人、文史40人);保险实务80人(理工40人、文史40人)。
辽宁省:非公安类专业计划20人,其中,应用韩语6人(理工3人、文史3人);文秘2人(文史);财务管理2人(理工);法律事务6人(理工3人、文史3人);市场营销2人(理工1人、文史1人);保险实务2人(理工1人、文史1人)。
内蒙古自治区:非公安类专业计划30人,其中,应用韩语9人(理工4人、文史5人);文秘3人(文史);财务管理3人(理工);法律事务9人(理工5人、文史4人);市场营销3人(理工2人、文史1人);保险实务3人(理工1人、文史2人)。
黑龙江省:非公安类专业计划10人,其中,应用韩语3人(理工1人、文史2人);文秘1人(文史);财务管理1人(理工);法律事务3人(理工2人、文史1人);市场营销1人(文史);保险实务1人(理工)。
山东省:非公安类专业计划10人,其中,应用韩语3人(理工1人、文史2人);文秘1人(文史);财务管理1人(理工);法律事务3人(理工2人、文史1人);市场营销1人(理工);保险实务1人(文史)。
湖南省:非公安类专业计划30人,其中,应用韩语9人(理工4人、文史5人);文秘3人(文史);财务管理3人(理工);法律事务9人(理工5人、文史4人);市场营销3人(理工1人、文史2人);保险实务3人(理工2人、文史1人)。
湖北省:非公安类专业计划20人,其中,应用韩语6人(理工3人、文史3人);文秘2人(文史);财务管理2人(理工);法律事务6人(理工3人、文史3人);市场营销2人(理工1人、文史1人);保险实务2人(理工1人、文史1人)。
河南省:非公安类专业计划20人,其中,应用韩语6人(理工3人、文史3人);文秘2人(文史);财务管理2人(理工);法律事务6人(理工3人、文史3人);市场营销2人(理工1人、文史1人);保险实务2人(理工1人、文史1人)。
河北省:非公安类专业计划30人,其中,应用韩语9人(理工4人、文史5人);文秘3人(文史);财务管理3人(理工);法律事务9人(理工5人、文史4人);市场营销3人(理工2人、文史1人);保险实务3人(理工1人、文史2人)。
江苏省:非公安类专业计划30人(考生类别不设文、理科),其中,应用韩语9人;文秘3人;财务管理3人;法律事务9人;市场营销3人;保险实务3人。
2、报名和招生条件
报考各非公安类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按照各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中规定的条件、标准。
应用韩语专业招汉语答卷的非朝鲜族考生。
所有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3、考生填报志愿(批次)
各省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批次)按照我校在各省公布的录取批次进行填报。
4、录取规则
(1)根据我校在各省招生计划数,按各省规定投档比例,划定我校投档分数线。
(2)对进入投档分数线内的考生,执行各省优惠加分政策。
(3)在同批录取控制线上,我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我校第二志愿。不设学校志愿级差分。
(4)我校各专业录取时不设置专业志愿间的录取级差分。
(5)专业安排:对进档考生,在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合格的基础上,根据考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尊重考生志愿,依次按照考生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及志愿调剂的办法进行专业安排。
(6)艺术设计专业只在吉林省招生,招考省统考成绩合格考生。考生高考志愿须填报在“提前录取专科批次”院校志愿栏,考生必须参加吉林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专业课成绩须达到吉林省专业课加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文化课成绩应达到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艺术类专科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总分(总分=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7)江苏省考生考试类型选测科目为历史,按照先分数后等级(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的方法进行录取。
七、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学校向被录取的考生发《录取通知书》。考生本人亦可通过网络和有关信息台进行查询。
八、年度学费标准
侦查专业 :6500.00元/学年
刑事技术专业:6500.00元/学年
治安管理专业:6500.00元/学年
经济犯罪侦查专业:6500.00元/学年
治安管理(涉外警务)专业:6500.00元/学年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4100.00元/学年
法律事务专业:4000.00元/学年
文秘专业:3300.00元/学年
应用韩语专业:4300.00元/学年
应用英语专业:4300.00元/学年
艺术设计专业:5100.00元/学年
财务管理专业:3500.00元/学年
保险实务专业:4000.00元/学年
市场营销专业:3500.00元/学年
九、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十、学历证书种类: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十一、咨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博硕路1399号
邮 编:130117
联系电话:0431-84511919
网 址:www.jlgazk.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