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江苏科技大学招生章程(江苏省) 2012年2012江苏科技大学招生章程(江苏省)

2014-05-12 07:47:28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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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苏科技大学招生章程(江苏省)

 

一.学校地点、性质、层次

1.学校全称:江苏科技大学(国标代码10289)

学校地址:东校区  江苏省镇江市梦溪路2号

西校区  江苏省镇江南徐大道西段

张家港校区  张家港市长兴中路8号

2.办学性质:公办

3.培养层次:本科

二.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和等级要求

我校普通类本科录取的选修测试科目要求为物理或者历史。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本一和本二批次专业选修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BB级(含)以上,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选修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BC级(含)以上;必修测试科目成绩须在C级(含)以上,技术测试科目成绩为合格。

三.录取办法

(一)普通类招生

录取基本原则:依据选科,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择优录取。

专业确定原则:采用“等级级差法”对考生进行排序。进档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选测科目等级级差设置加分标准为: A+=3分,A=2分,B+=1分),采用投档分与等级级差加分之和作为录取依据;采用专业级差方式确定考生专业,专业之间的级差分值为“1.1.0”; 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语数外三门总分、外语成绩;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二)社会体育专业招生

报考我校社会体育专业的江苏考生,必须参加省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

录取方式:“满足等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为录取原则;对录取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分、体育专业分、英语、数学成绩确定考生录取与否。

四.收费标准

普通本科:新生入学第一学年按标准4600元/年预收,在下一学年开学时,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实际所修的学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学费结算,第二学年及以后按学生选修学分数收费。

中法合作办学:21600元/年

中澳合作办学:19200元/年

国际课程实验班:18000元/年

住宿费标准:1200元/年

五.有关说明

1.关于外语:我校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报考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的英语成绩原则上要求80分以上。

2.关于身体要求:对身体健康状况的具体要求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身体异常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0511-84401065,传真:0511-84428179

2.咨询地址:镇江市梦溪路2号江苏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3.邮政编码:212003

4.电子信箱:jkdzsb@126.com

5.网址:http:// xsc.just.edu.cn/z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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