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玉鹏约10年前从北京移民来美,以政治庇护为由取得永久居民资格,至今未加入美国籍。其曾以房屋装修为业,后办过公民入籍班。直到被捕当天,不谙英文的邓玉鹏仍不知自己情况的严重性,试图通过身边讲中文的人弄清情况。图为邓玉鹏(中)与其“部队”成员的合影。检察官办公室供图
侨报记者邱晨报道:涉嫌组建冒牌军队“美国特别预备役部队”的邓玉鹏因涉嫌犯有14项重罪已于4月12日被警方逮捕,可这一案件的影响并未因邓玉鹏被捕而消除。反而邓玉鹏案给人们留下了更多的疑问及猜测的空间。邓玉鹏被起诉的罪名是否成立,要等法庭判决。洛杉矶侨界组织类似邓玉鹏的“部队”,而且自封“司令”者有5人,参与这类“部队”者逾千人,若邓玉鹏有罪,那些组织过类似“部队”组织的人是否均应被起诉?邓玉鹏被捕后,最受困惑的一群是曾参与过这类“部队”的“官兵”,他们都买过美军军装,并在公开场所穿过这些军装,他们也应被起诉吗?他们应何去何从?
联邦办案地方起诉:假司令案高举轻放?
邓玉鹏案是联邦调查局(FBI)及国防部联合侦办的案件。经至少一年时间的调查后,联邦政府并未起诉邓玉鹏,而是将案件转给了洛杉矶县地区检察官办公室起诉。
今年51岁的邓玉鹏2008年10月组建了类似美军的“美国特别预备役部队”,并自封为“司令”。他曾将自己的“部队”下设“师”、“团”等军事建制,在自己“部队”的办公室分设“兵器室”、“机要室”等专业科室。
地区检察官的起诉书中列举了邓玉鹏涉嫌犯下的14项罪名,包括乔装盗窃、伪造政府文件及伪造政府徽章等。此外,警方因在邓玉鹏私人电脑中发现了儿童色情图片,另案指控邓涉嫌私藏儿童色情图片。
联邦调查局及国防部联合侦办的案件,为何联邦政府未直接起诉,而是转交地方政府起诉?这成为邓玉鹏案留给人们的一大悬疑。一位不愿具名人士透露,联邦政府原立案调查的方向并非仅涉目前起诉书上的罪名,还与国安内容有关,包括是否组建秘密武装,其“部队”有否接受过境外机构的资助等。
实际上,邓玉鹏的个人经历以及其“部队”成员的身份难免不让人产生怀疑。地区检察官在提供的文件上注明,邓玉鹏是(持“绿卡”的)中国公民,他“招募”的“军人”也均与他一样是中国公民,而他组建的机构是一支“特别预备役部队”。邓玉鹏“部队”中的某些成员移民来美前在中国大陆有军人背景。邓玉鹏也曾在友人中吹嘘过自己来美前的当兵经历。这些虽未在起诉书中列明,但也未尝不可作为联邦政府侦办此案的疑点。
根据目前地区检察官对邓玉鹏的起诉,若全部罪名成立,邓玉鹏将面临11年零4个月的牢刑,所有起诉罪名未涉国安内容。
花钱能买军衔 组织冒牌“部队”敛财?
邓玉鹏组建“美国特别预备役部队”的动机何在?这是邓玉鹏案留给人们的又一谜团。
曾为邓玉鹏作无罪辩护的律师邓洪表示,参与华人社区组建“后备役部队”等类似组织的人,多为事业有成者,他们组建或参与这类组织的目的是为了回馈社会、支持美国军队,是爱国主义的表现。
华裔律师中也有对邓玉鹏组建“部队”持不同观点者。美国陆军南加社区咨询委员会委员、律师李军说,美国法律中有“乔装罪”(false pretenses),即把自己装扮成军人、警察等,如果这种乔装是以牟利或迷惑他人为目的则罪加一等。
检察官在起诉书中列举邓玉鹏涉嫌犯下的罪状,其中包括乔装盗窃罪。检方指出,邓涉嫌向其招募的华人提供假文件及军服并向他们收取费用。参加邓所组织的“部队”的华人,每人“入伍费”为300至450元,每年的年费为120元。检方称,在邓的“部队”中,凡“入伍”人员均可向邓以缴纳现金捐款的方式提高自己的军衔。
邓玉鹏组建部队是为敛财?在华裔社区首先组建类似军人组织的张概义说,他不赞成收取“部队”成员年费即是敛财的说法。在他的组织中,“军衔”越高者,每年年费就交得越多。这位最早自封“司令”的张概义“军衔”是“上将”,每年年费为335元,是其组织中交费最多者,该协会的“中将”年费为285元,“少将”为235元,而一般会员的年费则为95元。邓玉鹏最早是张概义协会中的一员,从2007年起邓加入了一支从张概义的组织中分离出来的“队伍”。2008年10月,邓玉鹏干脆“拉杆子”另组了一支番号为“美国特别预备役部队”(US MSFR)的组织。 2006年起即组建了“美国志愿后备军人协会”的张概义说,所有协会的会员平均每人每月仅约10元钱会费,平时还要付协会办公地点的房租,因此要靠协会成员的会费赚钱,可能性不大。